宜宾蜀南竹海景区内“低慢小”航空器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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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

关于加强蜀南竹海景区内“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蜀南竹海景区内的安全稳定,切实维护好公共安全,保护好公民人身财产,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宜宾市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通告:

▲配图,文图无关。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自2025年9月22日0时起至2026年9月21日24时期间,在蜀南竹海景区,特别是景区内禁飞区域以及以集贤村河坎上(E105°02′35″N28°48′21″)为中心、半径1公里区域范围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等飞行活动。

三、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居民和游客朋友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系统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蜀南竹海景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备案登记咨询单位: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治安和交管大队,联系电话:0831-4611905。

特此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