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千馆之城”第三批创建场馆申报的启事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千馆之城”建设初见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殷殷嘱托和总书记考察景德镇“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重要指示精神,助力国家文化交流客厅、国际文化交流名城建设,现启动“千馆之城”第三批创建场馆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5日-10月9日
二、申报条件与材料
1.党政群机关、事业机构申报,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图片或扫描件;企业单位、个体申报,需提供市场管理部门营业执照图片或扫描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需提供民政部门登记证书图片或扫描件;申报场馆有其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登记文件的,亦需提供图片或扫描件。
2.具有固定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览、保管或生产、加工场所,属于租赁的馆址,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场馆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小而美”、“小而精”的特色场馆,面积可酌情放宽);
3.具有与办馆理念、宗旨相符合,反映本馆特色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场馆展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0件(“小而美”、“小而精”的特色场馆,展品数量可酌情放宽),展览展陈的文字、图案等设计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4.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5.具有消防、安防设施,有紧急疏散通道及标识,有公共卫生间;
6.具有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有专职导游、讲解和志愿者或有计划开通此类服务;7.愿意配合“千馆之城”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对外开放、线上预约等。
三、申报类型
“千馆之城”第三批创建场馆申报类型为陶瓷文化类、茶文化类、古戏台文化类、红色文化(廉政文化)类、地方文化类、公共服务类、特色产业类、新兴业态类和其他类等九大类型,具体参见附件《景德镇“千馆之城”创建场馆层次架构》。第三批创建场馆申报完成后,将根据申报和遴选入围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科学梳理分类,按程序发布创建场馆名录清单。
四、申报渠道
为提高申报、管理和服务效率,申报单位可登录“畅游景德镇”平台开展线上申报。使用方法示意:
(1)微信搜索、进入“畅游景德镇”小程序;
(3)点击“申报千馆之城”、“三期千馆之城申报”;
(4)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图片;
(5)提交申请、等待审核。申报业务咨询:
申报技术义务咨询:
五、申报要求
1.认真填报“千馆之城”第三批创建场馆信息,尽量减少漏项;
2.上传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文件图片或扫描件;
3.上传场馆外观、内部展陈、特色展品、特色文创等图片各5张为宜,图片应充分展现展馆、展陈、展品、文创特色且具有美感,图片大小3M以上高清,拟用于后期(电子)画册制作及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等开发工作。
六、遴选程序
按组织申报、实地查看、反馈确认、社会公示等环节,择优入围“千馆之城”第三批创建场馆。
七、支持事项
整合市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园区政策、资源,对“千馆之城”创建场馆特别是常态化对外开放的场馆,予以纳入旅游线路、加强宣传推广、支持文创开发、指导品牌创建等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