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山市场监管局
关于规范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5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武功山景区即将迎来旅游高峰。为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武功山旅游品牌形象。结合景区实际,现就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各经营主体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与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共同维护武功山景区的良好声誉。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销售商品需清晰标明品名、规格、计价单位及实际售价,提供服务需公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价格标准与计费方式;标价内容需真实准确、货签对应、清晰醒目,价格变动时须第一时间更新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进行明码标价。
三、重点行业规范价格行为
1.各住宿行业经营者、帐篷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示醒目,价格有变动应及时更新,不得借节日旅游旺季,大幅涨价。在第三方平台发布的客房、帐篷信息应真实可靠。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擅自提高住宿价格,或拒绝消费者入住。
2.各餐饮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合理制定价格,保证标价真实准确、标识醒目,对有偿提供配送等附带服务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3.各食品销售经营者要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开展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严禁虚标商品原价、虚假折扣,不得使用引人误解的、欺骗性的价格标示和表述。
四、严守政府定价规则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停车场、公共交通等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内容、重复收费或变更计费方式。
五、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各经营主体需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或服务价格,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武功山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线上线下监管,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