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旅游报
一、案例简介
2025年“五一”期间,李先生游览某A级旅游景区后,就其体验提出综合性投诉,包括:所乘游船未提供讲解服务;码头区域在客流高峰期间缺乏有效分流引导,游船运行调度不合理;景区岸边安全防护设施不足;码头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告知游客船只停运情况,且缺乏必要的通信工具。河南省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指导该景区开展核查及调解处理工作。经核查,景区认定投诉内容基本属实,召开由旅游公司、游船公司及其他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逐项梳理问题清单,认定问题根源在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节假日应急预案不完善、员工服务意识淡薄及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随后,该A级旅游景区多部门协同发力,完善码头及沿岸防护栏、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重新制定节假日游船运营方案,细化客流疏导与船舶调度流程,加强应急演练;对码头、岸边等区域安全设施进行逐项摸排,补充救生、防护设备,建立码头信息动态告知制度;做好通信保障,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配齐对讲机,确保联络畅通;聘请专业人士对全体员工进行系统性服务规范与安全培训,建立配套考核制度和节假日旅游接待工作复盘机制。整改结果向投诉人李先生反馈后,获得其认可。
二、案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第四十二条规定,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本案例中,该A级旅游景区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服务意识缺失。基础讲解服务不到位,“以游客为中心”的理念未落实到位。二是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设施配备不足,日常巡查维护机制存在漏洞。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基础通信设备缺失,影响运营效率和应急处置。四是管理粗放。应对大客流方案不细、调度失灵、协同不畅,精细化管理和应急能力不足。
三、建议提示
A级旅游景区应强化服务意识,推行精细化管理,科学预判客流高峰,提前部署分流方案,增设临时引导岗,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排查隐患。加大内部协同和必要的信息化投入,提升运营效率,设立旅游投诉电话、游客意见箱、线上评价平台,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