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江岸区关于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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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文旅局关于做好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推荐工作。经材料审核,提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4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日(2025年12月10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上报复议材料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南京路63号

武汉市江岸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8日

附件: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

注:以姓氏笔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