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明山实现连续37年无森林火灾!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加 保护区呼吁:严守法律红线,勿闯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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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大明山生态保护与生态旅游发展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在南宁召开。

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三级调研员滕达初在会上介绍,截至2025年底,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现连续37年无森林火灾,森林覆盖率保持在98.9%。33条发源于此的河流,为周边县(区)大片农田提供稳定灌溉水源,保障了当地群众的日常饮水需求,是“农夫山泉”全国第12个水源地,为上林县、马山县打造“长寿之乡”奠定基础。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布设200余个野生动物红外线相机监测点,搭配专业电子设备,构建覆盖58条巡护线路的野生动植物观测网络,监测成果持续实现突破。近年来,多次监测到黑叶猴、林麝、中华鬣羚、熊猴、短尾猴、豹猫等35种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监测记录广西睑虎、脆蛇蜥、唐鱼、柔毛红豆等59个大明山新记录物种;助力科研团队发表广西琴蛙、广西雨蟋、大明山掌突蟾、大明山竹叶蛙等14个新物种,其中,护林员蒙廷威连续6年协助收集蜘蛛标本百余种,科研团队为致谢其贡献,将新发现物种命名为“廷威奥塔蛛”,相关成果于2023年5月登上国际知名期刊《Zootaxa》。截至目前,保护区已知野生动物达1570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5种;维管束植物2111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0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数量较2013年增加105种,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达139种,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

2025年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造的“海拔1314·缘定大明山”打卡点,成为南宁市最高海拔的爱情地标。近年来还相继举办“飞跃大明山”山地运动大会、广西体育航空嘉年华、自行车爬坡赛等多场赛事活动,让大明山成为户外运动爱好者的乐园。

广西大明山保护区作为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承载着独特的生态价值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使命。当前,两类生态保护相关问题亟需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一方面,部分户外爱好者违规穿越大明山保护区核心区开展探险活动,此举不仅将自身置于迷路、受伤、失联等安全风险中,还会对保护区核心区的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破坏,存在较大的森林火灾隐患,已然触碰法律红线;另一方面,随着生态保护成效持续提升,保护区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步增长,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叶猴、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白眉山鹧鸪等,频繁现身人类活动区域,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新的重要课题。

我国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专门对核心区的准入管理设定了严格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这意味着,除经严格审批的科研活动外,任何以探险、旅游等名义进入大明山保护区核心区的行为,均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核心区作为保护区内生态最敏感、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区域,是珍稀野生动植物的关键栖息地和生态系统的核心载体,一旦受到人为干扰,极易造成不可逆的破坏。根据《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修订)》规定,针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划分为一般和较重两个阶次。其中,“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对应一般裁量阶次,其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为“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对应较重裁量阶次,其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为“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随着大明山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与人类活动的交集日益增多。如何在亲近自然的同时保护好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给出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在大明山保护区范围内,无论是猎捕、伤害野生动物,还是随意放生外来物种,都是违法的,游客偶遇野生动物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范野生动物应激攻击风险;不投喂、不追逐、不使用闪光灯拍摄,共同守护物种生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