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小圆今天想和大家聊聊一个挺让人费解的话题,宣传语被举报抄袭,文旅审查为何屡屡失守,最近这两年,好几起文旅宣传抄袭事件接连曝光,从云南贡山文旅口号征集让换地名式抄袭作品入围近一年,直到实名举报才被发现。
到广东梅州文旅宣传视频被指高度模仿福建旧作,每一起都让人忍不住疑惑:文旅宣传的审查环节,到底卡在了哪里?这些事件表面看是原创能力不足的问题,但往深了挖就会发现,核心还是审查机制没落到实处。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审查出抄袭是不是技术上有难度?但小圆想先明确一点,把文旅宣传的审查做到位,真不是什么技术难题,关键还是态度问题,现在反剽窃技术已经很成熟了,咱们都知道论文查重系统能跨年度、高精度比对文本。
还有专门的AI识别工具,能快速排查视频画面、创意框架的相似度,这些技术在学术、传媒领域早就成了基础的风控手段,用在文旅宣传审查上完全没问题,对文旅宣传征集活动来说,接入权威的文本比对系统做初筛,用AI工具核查视频素材,技术门槛低,操作成本也可控。
真正的问题在于,不少文旅部门把审查的责任甩给了社会监督,觉得公示环节就是让公众帮忙把关,自己反倒成了“甩手掌柜”,其实公示本该是“二次校验”,而不是“首次把关”,文旅部门本该主动筑牢第一道防线。
在征集阶段就要求参赛者提交创作思路、手稿这些能溯源的材料,先用技术工具完成首轮筛查,再交给评审团队复核,明明有成熟技术可用、有清晰流程可依,却让抄袭作品“蒙混过关”,本质上就是对审查责任的漠视,不是做不到,而是不想认真做。
如果说态度松懈是审查失守的表面原因,那更深层的根源是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咱们看云南贡山的案例,长达一年的审查周期里,900多条投稿竟然没查出换地名这种低级的抄袭;梅州文旅的宣传视频高度模仿,也没在内部审核中被发现,这显然不是技术疏漏能解释的。
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些地方的审查机制本身就有问题:既没有把原创性核查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也没有强制要求提交创作溯源材料,全靠参赛者的书面承诺就潦草收尾,这种“走过场”式的审查,本质上是对知识产权的不敬畏。
文旅宣传只要能吸引眼球、带动流量就行,至于是不是原创、有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反而成了次要问题,这种普遍的意识缺位,让审查环节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也给了抄袭作品可乘之机,当整个审查体系都缺乏对原创的尊重和对知识产权的敬畏,哪怕给再多的审查时间,也很难查出问题。
要解决文旅宣传抄袭的乱象,只靠喊口号、强调态度肯定不够,必须构建多重保障条件,形成全方位的约束和监督,首先在技术层面,应该强制所有文旅宣传征集活动接入权威的文本比对和视频识别系统,从源头上杜绝抄袭作品进入后续环节,这是最基础也是最有效的一步。
其次在审核责任层面,必须推行“谁核查谁签字”的责任制,让每一轮审查都有明确的追责对象,这样才能倒逼审查人员认真履职,避免出现“人人负责又人人不负责”的情况,同时在流程上,要把提交创作手稿、思路说明等溯源材料作为硬性要求。
并且公开公示这些材料,让整个创作和审查过程更透明,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文旅部门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强化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甚至可以把宣传原创性纳入年度考核,对出现抄袭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追责,从制度上压实责任。
当然,群众的监督也不能少,建立健全网友意见和线索的整理机制,让公众监督成为打击抄袭的有力补充,这些措施环环相扣,才能真正筑牢原创防线,而要让这些措施落地见效,最终还是要回归到文旅宣传的核心初心上,这也是我们最后要聊的内容。
现在技术工具已经为审查提供了足够的便利,完善的责任机制也能为审查筑牢保障,最关键的还是文旅部门要拿出主动作为的态度,真正树立起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文旅宣传不是简单的“复制粘贴换地名”,只有原创的作品才能真正打动人心,才能让公众感受到一个地方的独特魅力。
当审查真正落到实处,不仅能告别同质化的创作乱象,更能让每一份文旅宣传作品都成为展现地域文化的生动载体,让知识产权在文旅领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相信只要态度到位、责任压实、措施落地,文旅审查“失守”的问题一定能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