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9日消息(记者 宋雪)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深化石窟寺价值研究阐释,指导石窟寺开放管理工作,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石窟寺开放管理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明确石窟寺开放应当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深入挖掘和阐释石窟寺的历史内涵、文化价值、现实意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
根据《导则》,石窟寺展示应当以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为前提,不得建设污染石窟寺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开放管理方面,《导则》提出,鼓励采用限时限流、定制服务等方式引导参观活动,确保参观人数不突破最大瞬时流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或者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窟寺,应当全面推广预约参观制。鼓励有条件的石窟寺采取建设开放数字展厅、博物馆、陈列馆,提供智能导览服务、“云展览”服务,组织开展专家讲座、研学研修等,丰富石窟寺开放内容,提升石窟寺开放体验。
《导则》还提出,石窟寺开放应当建立游客监督、意见反馈、投诉受理、舆情监测机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适时、适当调整开放方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石窟寺开放效果和游客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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