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率先形成一批美丽乡村建设标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组织选取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等23个县(市、区)为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现予发布。
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名单(23个)
重点体现农村生态功能的涉农县(市、区)
浙江省:
湖州市安吉县
河北省:
承德市兴隆县
福建省:
南平市武夷山市
江西省:
宜春市靖安县
湖北省:
襄阳市保康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阳朔县
海南省:
五指山市
云南省:
昭通市绥江县
西藏自治区:
那曲市嘉黎县
陕西省:
安康市石泉县
重点体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涉农县(市、区)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江苏省:
常州市溧阳市
安徽省:
芜湖市湾沚区
山东省:
青岛市崂山区
湖南省:
湘潭市韶山市
重庆市:
璧山区
四川省:
成都市大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