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旅游报
□ 谢朝武 蒋贤东
近期,5名人员未经许可违规穿越秦岭“鳌太线”,其中3人遇难,引发社会关注。国家体育总局登山中心于1月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登山户外运动安全 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等“红线地带”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并要求摸排本地区重点“网红”路线,形成清单,加强监管,强化对非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联合执法。
户外运动方兴未艾,徒步穿越成为社交媒体“流量密码”。如何把人们走向山野的热情,引导到安全、文明、法治、环保的轨道上,考验着各地的旅游安全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等综合能力。笔者认为,“红线地带”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是一条必须坚守的法治红线、生命红线与生态红线。越界者面对的不只是个体风险,救援风险可能外溢,公共资源可能被挤占,生态损害可能会累积,“保护地”权威可能会被削弱。因此,有必要严格落实制度,正视风险放大机制,遵守生态伦理,进一步思考“红线”背后的深意。
其一,法治“红线”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任何探险行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
我国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与生态极敏感脆弱区纳入强制性严格保护范围,并将其界定为关乎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与生命线。然而,部分户外运动群体长期将挑战禁区视为“勇敢者的游戏”。不少违规穿越行为披着“自由”“挑战”“探索”的外衣,淡化边界意识,美其名曰个人选择。但在公共治理视角下,违规进入红线地带,短暂的人为扰动也可能造成长期伤害。一旦出险,风险随之转移至救援人员与管理部门,占用更多公共资源。可见,这种徒步穿越的行为逻辑,本质上是混淆了“探险”与“冒险”的边界,漠视了生态公共利益和安全公共利益,更漠视了法律尊严。情理难通,法律更难容。每个人都应清楚,户外运动的自由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地带”禁止徒步,是依法治理的应有之义,也是现代旅游安全治理的基本前提。
其二,风险“红线”是科学的客观规律,必须打破无知无畏的侥幸心理。
登山徒步的风险为何总能在“我准备得很充分”“事故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自信中被低估?从旅游安全研究看,多数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而是“人(人的不安全行为)—环(高风险环境)—管(监管缺位)”三要素负向耦合的必然结果。其中,冬季登山户外运动更具特殊性,低温冰雪环境极易触发失温、滑坠等连锁反应。更关键的是,“红线地带”通常地形复杂、气候多变、通信盲区多,救援力量难以第一时间抵达。违规进入这些区域,实际上是将自身暴露于一个高度不确定的风险系统中。体能衰减、路线误判、队伍协同失灵的危险性会被放大,小失误有可能迅速演变成大险情。个人的体能与经验在巨大的环境风险面前往往显得微不足道。因此,“敬畏自然”的口号背后是承认客观存在的风险,“珍爱生命”不只是劝善,更是对风险代价的清醒认知。
其三,生态“红线”是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构,真正的户外精神始于敬畏。
户外运动的初衷应是让人在亲近自然中强健体魄、磨炼意志、陶冶情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真正的探险家也从不缺乏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他们懂得在自然法则面前知止、后退。所谓征服式的闯入和证明自我,既失其义,也失其格。于个体而言,违规穿越“红线地带”行为在粗暴践踏脆弱生态的同时,也在轻率处置自身生命。放到群体层面上,把“红线地带”当作挑战对象,最终挑战的不是自然,而是公共治理底线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既有成果。因此,需要在全社会倡导一种健康的、理性的户外安全文化,珍爱生命、敬畏自然、遵守规则。
面对日益高涨的户外运动需求,系统化治理“红线地带”活动,至少应在四个环节发力。
一是将“红线信息”纳入公共服务,以地方为单元建立“红线地带”户外活动风险清单,形成权威发布与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公众看得见、看得懂、用得上。
二是将协同执法落到细处,建立属地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常态化机制,对已识别“网红入口”“穿越节点”进行分级分类管控,对组织者、领队、俱乐部等实施信用约束与行业惩戒,对公然宣扬违规徒步穿越等内容的平台账号进行依法依规处置。
三是将培训教育常态化,行业层面做好分级运动培训、领队资质认证、活动备案规范,引导公众强化户外文明意识、提高风险识别与自救互救能力。
四是提供替代选择,在“红线地带”外围区域打造徒步线路和观景步道,为热爱山野、勇于探险的人规划更多合法合规且安全的户外运动场所。
“红线”之外观赏风景,“红线”之内留给自然。户外运动的魅力在于亲近自然、锻炼身心。但任何美好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尊重规则边界,敬畏自然生态。既要守住禁止穿越“红线地带”的刚性底线,也要通过系统治理提升安全公共服务能力与文明户外水平,进而让人们的户外运动之路走得更长、更远、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