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毕节这些区域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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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

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禁止在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告知书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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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黑颈鹤等珍稀鸟类越冬觅食、繁衍栖息的重要栖息地,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维护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平衡,更好保护鸟类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最大限度减少无人机等飞行器低空飞行活动对保护区内栖息物种的干扰和破坏。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草海保护区无人机等飞行器低空飞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飞范围: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管控区、鸟类觅食地及栖息地。

二、在禁飞范围内,除军事、紧急救援、执法等特殊情况外,禁止所有无人机等飞行器低空飞行,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因科研等公务活动,需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人员,需到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科申请(需提供材料:无人机型号、飞行区域、飞行时间、操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操作员无人机驾驶资格证、工作证件或者委托函件,提供的申报资料需加盖所服务单位公章),同意后,方可开展。

四、请广大无人机、直升机、固定翼飞机等低空飞行器的使用者遵守法律法规,携手守护草海的绿水青山,共同维护草海生态安全。

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