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在推进旅游产业化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11月26日,记者从省人大获悉,我省近日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贵州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启了贵州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征程。
近年来,我省旅游业蓬勃发展,2023年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4%,成为全省优势产业。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业态蓬勃涌现,原《贵州省旅游条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此,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了起草小组,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条例》。
《条例》共7章78条,与现行《条例》相比,增加了13条、修改了58条。修订内容涵盖了编制旅游规划、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旅游安全与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法治手段为贵州旅游产业化提供坚实保障。
同时,此次修订,以上位法为对照,以“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旅融合,旅游产业化”为主线,突出“旅游产业化和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解决真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对融合发展新旅游业态、旅游安全与监管责任明确、在线经营、旅游购物场所建设和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或完善。
据介绍,《条例》的出台对于引领推动保障贵州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针对旅游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条例》也进行了重点修订,如加强民宿、露营地等新兴住宿业管理,规范不合理低价游、包厢式购物等乱象,增加对旅行社团队旅游的监管和对欺骗、强迫购物的处罚等。
此外,针对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恶意涨价、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条例》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营造公平、稳定、安全的旅游市场环境。同时,为加强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及利用,《条例》还突出了红色旅游重点,并建议在旅游相关场所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增加新的旅游业态内容,如工旅融合、农旅融合等,推动贵州旅游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据悉,在审议过程中,代表委员还就如何以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如何科学盘活闲置旅游项目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此次《条例》的审议通过,是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快旅游条例修法步伐,聚焦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助力贵州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重要举措。未来,贵州将继续以法治为引领,推动旅游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何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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