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而美”:农文旅融合的破局之道与乡村振兴的新动能

旅游资讯 1 0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在部署“深化农文旅融合,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时,明确提出发展“小而美”文旅业态。这一精准施策,既是对过往乡村旅游“大拆大建、千村一面”乱象的纠偏,更是对消费升级趋势下乡村产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关键节点,“小而美”不仅是乡村旅游的提档升级路径,更是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实现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双赢、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选择。

一、政策溯源:“小而美”的战略逻辑与时代必然

“小而美”文旅业态的提出,并非偶然的政策创新,而是基于我国乡村发展阶段特征与市场需求变化的必然结果。从政策演进来看,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旅游的部署从“鼓励发展”到“提质升级”,再到2026年明确“小而美”导向,折射出乡村产业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的转型。经过“十四五”时期的积累,我国乡村旅游已具备一定基础——全国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占国内旅游总人次的比例超50%,但同质化竞争、生态破坏、农民受益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地区盲目跟风建设大型景区、高端民宿,既造成资源浪费,又脱离乡村实际,难以形成可持续发展动能。

与此同时,消费市场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城市居民对乡村旅游的需求已从传统的观光打卡,转向个性化、沉浸式、体验式的深度互动,对文化内涵、生态品质、在地风情的要求不断提高。“小而美”业态恰好契合这一趋势,以“小体量、精内容、深体验”为核心,避免了大规模开发对乡村肌理的破坏,又能通过精准定位满足细分市场需求。从政策保障来看,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完善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举措,为“小而美”业态提供了用地、物流、资金等关键要素支撑,形成了政策协同发力的良好环境。

“小而美”的核心要义,在于“小”而不弱、“美”而有魂。所谓“小”,是指规模体量的适度控制,以盘活存量资源为主要路径,避免大拆大建与过度投资;所谓“美”,是指生态之美、文化之美、体验之美与共富之美的有机统一。从各地实践来看,“小而美”已演化出多元形态,但其共同特征始终围绕“精准定位、资源盘活、文化赋能、利益共享”展开。

在文化赋能型形态中,四川平武白马藏族乡扒昔加古寨的曹盖工坊堪称典范。村民将闲置古屋改造为非遗工坊与民宿,游客不仅能观赏曹盖面具制作技艺,还能亲手参与木刻、打磨等工序,临走时带走的非遗文创产品成为乡村文化的流动载体。这一“小工坊”不仅让曹盖面具从民俗道具变为增收产品,更带动周边10余户村民就业,人均年增收达3万元,实现了文化传承与经济增收的双向奔赴。类似的还有安徽黟县碧山村的碧山书局,依托古祠堂改造而成,既保留了徽州建筑的原汁原味,又植入图书销售、文创展示、文化沙龙等业态,成为连接城市知识分子与乡村的文化桥梁,带动全村民宿、餐饮业态同步发展。

在生态依托型形态中,浙江莫干山后坞村的“洋家乐”模式影响深远。早期由外籍设计师租赁村民闲置农房,以“微改造、精提升”的方式打造精品民宿,保留乡村原有风貌与生态环境,配套徒步、采茶、农耕体验等活动。单个民宿体量虽小,但凭借独特的生态体验与服务品质,吸引了大量高端客群,带动村民通过房屋出租、务工、农产品销售等方式增收,形成“一户一民宿、一村一特色”的格局。如今,后坞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超6万元,闲置农房盘活率达90%,证明“小业态”同样能撬动“大市场”。

在抱团发展型形态中,安徽朱备镇的民宿联盟极具代表性。面对单个民宿“单打独斗”抗风险能力弱、客源不稳定的问题,当地65家民宿自发组建联盟,统一服务标准、共享客源信息、联合开发“九华后山深度游”线路,配套禅茶体验、农事研学、森林露营等多元产品。联盟成立后,民宿空置率从40%降至15%以下,单店年营收普遍突破80万元,村民通过代销土特产、提供向导服务等方式,年人均增收超1万元。这种“小联盟”模式,既保留了民宿的个性化特色,又形成了规模效应,为分散的“小而美”业态搭建了资源整合平台。

在数字赋能型形态中,四川资阳仁里村的探索令人瞩目。该村盘活闲置农房,打造集共享办公、网红民宿、非遗工坊于一体的数字游民社区,配套稻田观光、自然教育等微度假场景,吸引从事设计、编程、内容创作的数字游民入驻。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推广,仁里村累计吸引游客与数字游民超8万人次,村民将农房改造为民宿后,月增收可达3000-5000元。这种“数字+乡村”的“小场景”,不仅拓展了乡村文旅的边界,更吸引了年轻群体回流,为乡村注入了新鲜活力。

“小而美”文旅业态的核心价值,在于其跳出了传统乡村旅游“重经营、轻民生”的误区,构建了“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农民增收、产业升级”的多元价值体系,真正实现了“真惠农、助振兴”的政策目标。

从直接惠农效果来看,“小而美”业态为农民提供了多元化的增收渠道,实现了“家门口就业、零距离增收”。农民既可以通过出租闲置农房获得稳定租金收益,又能参与业态运营获得务工收入,还能将自家种植的农产品、手工制作的非遗产品通过文旅场景直接销售,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提高附加值。从案例数据来看,四川明月村村民通过文创工坊、民宿服务等增收,年人均增收超2万元;广东开平塘口墟通过盘活旧粮仓、旧骑楼发展文旅,带动周边农产品销售增长40%,村民年人均增收1.5万元。这些数据印证了“小而美”业态的增收实效,让农民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直接受益者。

从产业升级维度来看,“小而美”业态推动乡村旅游从“观光经济”向“体验经济”转型,带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小而美”的产业链中,农业不再是单一的生产环节,而是通过农事体验、农产品加工、文创开发等形式实现价值增值;乡村工业则聚焦手工艺品、特色食品等小众化、高品质产品,避免了大规模工业化对乡村生态的破坏;服务业则围绕住宿、餐饮、向导、文化体验等领域,形成了多元化的就业格局。这种“三产融合”的模式,不仅提升了乡村产业的抗风险能力,更构建了可持续的产业生态,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从乡村振兴全局来看,“小而美”业态在破解乡村“空心化”、保护乡村生态与文化、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一方面,“小而美”业态所需的服务岗位,吸引了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让乡村重新焕发人气与活力;另一方面,其“微改轻建”的开发模式,最大限度地保留了乡村的自然风貌、建筑肌理与民俗文化,实现了“开发与保护”的良性互动;此外,在“小而美”业态的发展过程中,村集体、企业、村民通过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提升了乡村治理的协同效能。正如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所强调的,“小而美”业态的发展,最终要实现“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的目标。

尽管“小而美”业态具有显著的优势与潜力,但在实践推进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部分地区存在定位模糊、同质化竞争的问题,缺乏对地域文化与资源禀赋的深度挖掘;一些“小而美”项目运营能力不足,服务标准不统一,难以满足游客高品质需求;资金短缺、人才匮乏仍是制约许多乡村发展“小而美”业态的关键瓶颈;此外,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存在“企业赚大钱、农民赚小钱”的现象,影响了农民的参与积极性。

破解这些难题,需要政策引导、市场驱动、主体协同形成合力。首先,要坚持精准定位,立足乡村资源禀赋,深挖农耕文化、非遗民俗、生态景观等特色资源,打造“一村一品、一店一韵”的差异化产品,避免盲目跟风。其次,要强化政策支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用地、金融、物流等保障措施,对“小而美”项目给予税收优惠、补贴支持,同时搭建产学研协同平台,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升运营服务能力。再次,要创新运营模式,推广“村集体+社会资本+村民”的合作模式,通过股份合作、收益分红、劳务就业等方式,保障农民在业态发展中的合法权益,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最后,要加强抱团发展,鼓励成立民宿联盟、文创协会等组织,统一服务标准、联合品牌推广、共享客源市场,提升“小而美”业态的整体竞争力。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小而美”文旅业态,是对乡村旅游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更是对乡村振兴路径的精准探索。它以“小”为切入点,避开了大规模开发的弊端;以“美”为核心,实现了生态、文化与经济价值的统一;以“惠”为目标,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发展的受益者。从四川白马藏族乡的非遗工坊到浙江莫干山的精品民宿,从安徽朱备镇的民宿联盟到四川仁里村的数字游民社区,“小而美”的种子已在中华大地的乡村沃土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在“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征程中,“小而美”文旅业态必将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引擎。它不仅能让乡村旅游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更能激活乡村的内生动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村成为宜居宜业的家园、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只要坚持以农民为中心,以文化为灵魂,以生态为底色,以创新为动力,“小而美”就一定能从政策部署转化为生动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描绘出“产业兴、农村美、农民富”的壮美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