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 祁连山自然保护区
非法开展旅游、探险、穿越及偷采盗采矿产资源等活动的通告
随着岗什卡“人生第一座雪山”的走红,大量游客前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旅游。部分游客无视法规与安全警示,擅自进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未开放区域开展探险、徒步等活动。另有人员在保护区内偷采盗采矿产资源。此类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且该区域地形复杂、气候多变、通信不畅,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风险极大。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禁在该保护区非法开展相关活动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止范围
凡属于下列范围的区域,一律禁止开展非法活动:
1.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未配套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及安全保障措施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及周边管控区域;
2.地质结构复杂、山势陡峭,易发生落石、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高风险区域;
3.通信信号无法覆盖或覆盖极差,救援难度极大的偏远、原始区域;
4.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入的区域;
5.其他设置明确禁止标识或经评估存在显著安全隐患的区域;
6.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区域,以及已关停、封闭的矿山和矿井及其周边管控区域。
二、严格禁止行为
在上述禁止范围内,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1.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登山、徒步、穿越、探险、露营、影视拍摄、科研考察等活动;擅自设计、组织、推介涉保护区的旅游线路及相关活动;
2.擅自开辟道路、搭建临时或永久性设施;
3.擅自开启已关闭废弃矿井,偷挖盗采矿产资源;为非法采矿、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提供生产运输工具、电力设施等便利条件,或通过窝藏、转移、收购等方式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为非法采矿、盗采行为提供帮助的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特殊活动报批程序
因科学研究、资源调查、应急救援等特殊原因,确需进入本通告明确的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相关工作的,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严格审核批准后,在落实全程安全管控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方可开展。
四、强化监管与举报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时段的巡查管控,完善警示标识设置,加大安全防范和生态保护宣传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和资源管理秩序。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非法进入禁止区域或实施禁止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970-8612136。
特此通告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编辑:党成恩 责编:谢青玉 监制:马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