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壶你真要给我?这可是老物件儿。”
“送你了!兄弟,这叫‘信物’。凉山深处有个黑鹰寨,你拿着它,找门口挂黑牛头的人家,那是土司后人,给一千块随礼,保准让你吃到这辈子没见过的全牛宴!”
“真有这么邪乎?”
“骗你我是孙子!不过兄弟,吃完别急着走,有惊喜。”
林峰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却不知道,这所谓的“惊喜”,差点让他把命丢在大凉山的褶皱里。当他酒足饭饱想要离开时,面对的不是热情好客的村民,而是一排排在火把下闪着寒光的杀猪刀。
01
七月的凉山,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子燥热和松脂的清香。
林峰背着那个被他塞得满满当当的始祖鸟背包,站在西昌汽车站熙熙攘攘的人流里,只觉得一阵眩晕。创业三年,负债两百万,公司倒闭那天,他没有哭,只是觉得这城市里的钢筋水泥像一座座墓碑,压得他透不过气。他逃了,带着仅剩的一点积蓄,想在这片据说“离天最近”的地方找回点活着的实感。
县城里的火把节热闹得有些虚假。满大街都是举着自拍杆的网红和穿着租来民族服饰的游客,千篇一律的烤肉摊冒着劣质香精的味道。
“没劲。”林峰嘟囔了一句,拐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钻进了一家叫“老街记忆”的小酒馆。
酒馆里人不多,林峰要了一壶荞麦酒,自斟自饮。
“兄弟,外地来的?看着面生啊。”
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林峰抬头,看见一个穿着皮夹克、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正端着酒碗笑眯眯地看着他。男人自称宋老三,是个在本地混迹多年的“包打听”。
几杯酒下肚,林峰的话匣子也打开了,抱怨起这里的商业化太重,没点意思。
宋老三眼睛滴溜溜一转,压低声音凑过来:“兄弟,那是你没找对地方。真正的好东西,都在深山里藏着呢。你想不想见识见识真正的彝家土司宴?”
林峰的眼睛亮了:“哪儿?”
“黑鹰寨。”宋老三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羊皮酒壶,上面还挂着几串磨得发亮的兽牙,“这地方一般人进不去,得有信物。看咱俩投缘,这酒壶我就半卖半送你了。你拿着它,进寨子找门口挂黑牛头那家,那是老土司的后人。随礼别小气,给个一千块,我保准你被奉为上宾,吃到真正的‘坨坨肉’。”
林峰被宋老三说得心动不已,酒精麻痹了他的警惕心。他花了五百块买下了那个酒壶,第二天一早,便按照宋老三画的草图,包了辆黑车,一头扎进了茫茫大山。
路越来越烂,最后连车都进不去了。林峰徒步走了三个小时,直到天色擦黑,才终于在半山腰看到了一片依山而建的寨子。
此时的黑鹰寨,火把通明,确实在过节。但奇怪的是,这里没有欢歌笑语,只有沉闷的牛角号声在山谷里回荡。
林峰按图索骥,终于在寨子最深处找到了一户人家。院门高大,门楣上赫然挂着一个硕大的、风干的黑牛头,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狰狞。
院子里摆了十几桌酒席,大块的牛肉堆得像小山一样,香气扑鼻。可是,那些围坐在桌边的宾客,个个都穿着深色的查尔瓦(披风),低着头,一言不发。整个院子安静得只能听见柴火爆裂的“噼啪”声。
这气氛,怎么看都不像是过节,倒更像是——办丧事。
02
林峰站在门口,心里打起了退堂鼓。但转念一想,自己走了这么远的路,又饿又累,而且宋老三说过,这地方保留着古礼,或许这就是人家的规矩呢?
“既来之,则安之。”林峰给自己壮了壮胆,迈步跨进了高高的门槛。
门口摆着一张收礼的桌子,后面坐着个独眼老头,正拿着毛笔在一个发黄的账本上写写画画。看到林峰这个穿着冲锋衣的外乡人,老头独眼一翻,没说话。
林峰赶紧掏出钱包,数了十张崭新的百元大钞,双手递过去:“大爷,我是路过的游客,听说咱们这儿过火把节,特意来讨杯酒喝。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说完,他特意把腰间挂着的那个羊皮酒壶解下来,在老头眼前晃了晃:“这是宋老哥给我的信物,说拿着这个就能入席。”
那独眼老头原本漫不经心的神情,在看到羊皮酒壶的一瞬间,瞳孔猛地收缩。他死死盯着林峰,像是在看一个怪物,随后猛地合上账本,扯着嗓子用彝语喊了一句什么。
原本死寂的院子瞬间骚动起来。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射向林峰,那些眼神里没有半分好客的热情,反而透着一股让人脊背发凉的寒意。
就在林峰手足无措时,正屋的门帘掀开了。一个身材魁梧的彝族汉子走了出来。他大概五十多岁,皮肤黝黑发亮,左脸颊上一道暗红色的疤痕像蜈蚣一样扭曲着。
这就是吉克阿木。
阿木走到林峰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目光在那个羊皮酒壶上停留了许久,嘴角突然勾起一抹让人看不懂的冷笑。
“贵客。”阿木的声音像砂纸磨过桌面,“既然带着信物来了,那就请上座。”
他侧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指向院子正中央的那张主桌。
林峰受宠若惊,心想这宋老三果然没骗人,这面子给得真足。他没多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了主桌旁坐下。同桌的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个个面沉似水,谁也不看他。
菜很快上齐了。全是拳头大小的“坨坨肉”,煮得恰到好处,还冒着热气。但奇怪的是,明明大家都没动筷子,却也没人说话,所有人都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信号。
林峰肚子饿得咕咕叫,为了缓解这令人窒息的尴尬,他端起酒杯站了起来,想说两句场面话。
“各位长辈,我是林峰,初来乍到……”
就在他起身的一瞬间,手肘不小心挂到了桌布的一角。那厚重的织锦桌布被掀开了一道缝隙。
林峰下意识地低头去整理桌布,顺便往桌子底下看了一眼。
看到后震惊了!林峰手中的酒杯“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冷汗瞬间浸透了后背。那桌子底下根本没有地面,而是被人为地挖出了一个深坑!坑里并没有燃烧取暖的炭火,而是密密麻麻插满了磨得雪亮的尖刀!那些刀尖向上,在火光的折射下泛着森森寒光,正对着围坐在桌边的人的大腿动脉!
这哪里是请客吃饭的酒席,这分明是摆下的“鸿门宴”!这机关设计得如此狠毒,只要主家一拍桌子,或者有人强行掀翻桌子,这桌边的人恐怕立刻就要血溅当场!
03
林峰的双腿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他想逃,但双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
他是个生意人,见过不少大场面,也见过商业竞争里的尔虞我诈,但这种要把人往死里整的阵仗,他只在电影里见过。
“怎么?林老板嫌酒不好?”吉克阿木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他身后,一只粗糙的大手重重地拍在他的肩膀上。
林峰感觉肩膀像是被铁钳夹住了一样,疼得龇牙咧嘴。他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没……没有,酒很好,我就是手滑。”
“那就好。”阿木端起一碗酒,递到林峰面前,“在我们彝家,远方来的‘贵客’,既然带了‘信物’,这杯酒就是生死状。喝了它,以前的账,今晚就算个清楚。”
林峰听得云里雾里。什么生死状?什么账?难道自己随礼的一千块还不够?还是说这个寨子有什么特殊的规矩?
他不敢问,生怕哪句话说错了就触动了桌下的机关。为了保命,他只能颤抖着手接过那碗酒,屏住呼吸,硬着头皮灌了下去。
烈酒入喉,像是一团火在食道里燃烧,呛得他眼泪直流。
“好!痛快!”阿木冷笑一声,拍了拍巴掌。
一个年轻姑娘端着托盘走了出来。她穿着一身极其华丽的彝族新娘服饰,银饰在火光下叮当作响。但这姑娘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甚至眼神都是死的,像个精致的提线木偶。
这是阿依,阿木的女儿。
阿依走到林峰身后,机械地给他斟酒。林峰偷偷瞄了一眼,发现这姑娘的手腕上竟然有一道触目惊心的淤青。
气氛越来越压抑。周围几桌的汉子们已经开始有人把手伸向了腰间,那里鼓鼓囊囊的,显然藏着家伙。
林峰的大脑在飞速运转。这个宋老三绝对坑了他!这根本不是什么土司宴,这分明是把自己送进了一个仇家的窝点!那个羊皮酒壶,绝对有问题!
但他现在不能动,也不能喊。一旦撕破脸,这深山老林里,自己恐怕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吃肉。”阿木用刀插起一块肥腻的坨坨肉,扔进林峰碗里,“吃饱了,好上路。”
这两个字让林峰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04
这顿饭吃得如同嚼蜡。每一分钟对林峰来说都是煎熬。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林峰实在受不了这种凌迟般的心理折磨。他捂着肚子,装出一副痛苦的样子:“哎哟……肚子疼……这肉太油了,我不行了,得去趟茅房。”
阿木看了他一眼,没说话,只是摆了摆手。
林峰如蒙大赦,跌跌撞撞地跑向院子角落的厕所。一进厕所,他并没有解手,而是迅速观察地形。厕所后面是一堵矮墙,翻过去就是一条通往村口的小路。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林峰咬着牙,手脚并用翻上了矮墙。借着夜色的掩护,他跳进草丛,发疯一样向村口狂奔。荆棘划破了他的脸和手臂,他也顾不上了。
只要跑出这个寨子,到了公路上,就有机会活命!
眼看村口的界碑就在眼前,林峰心中刚刚升起一丝希望,前方的黑暗中突然亮起了一片火把。
“哗啦——”
几十个村民像是从地里冒出来一样,瞬间堵住了去路。为首的,正是提着一把杀猪刀的吉克阿木。
“林老板,这么急着走?”阿木的声音在夜风中显得格外阴冷,“拿了钱,骗了人,毁了我家阿依,现在想一走了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林峰吓得腿一软,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大哥……大爷!我真的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就是个游客!我随了一千块钱,饭都没吃完……你们这是要抢劫吗?”
“抢劫?”阿木怒极反笑,一步步逼近,“你装得还真像!你腰上那个酒壶,不是你自己带来的吗?那是宋老三那个畜生当年骗我女儿时留下的!他说这是定情信物,结果呢?”
阿木冲上来,一把扯下林峰腰间的羊皮酒壶,又把林峰按在地上。
“让你死个明白!”
阿木用刀尖狠狠挑开了酒壶底部那看似完好的缝合线。
看到后震惊了!随着酒壶底部的线崩开,里面流出来的根本不是酒,而是一卷卷得紧紧的纸!阿木抖开那卷纸,借着火把的光,林峰看清了那竟然是一张按着血手印的“卖身契”!更让他魂飞魄散的是,在那张纸里还夹着几张偷拍的不雅照片,照片上的女孩正是眼神空洞的阿依!而在那个按手印的“买家”签名处,竟然被人蓄意模仿签上了“林峰”两个字!虽然字迹和他平时不一样,但那名字赫然就是他!
林峰只觉得天旋地转,他终于明白了。自己被那个看似热情的宋老三当成了替死鬼!这哪里是什么信物,这分明是一道催命符!宋老三这是要借刀杀人,让自己替他来承受这寨子里的滔天怒火!
05
“打死他!打死这个畜生!”
“把他点了天灯!”
周围的村民群情激奋,火把在风中猎猎作响,映照出一张张愤怒扭曲的脸。几块石头已经砸在了林峰身上,疼得他钻心。
“我没有!这不是我签的!我不认识阿依!”林峰抱着头,在地上缩成一团,绝望地嘶吼着。
“还不承认?名字都签了!信物都在这儿!”阿木举起刀,眼看就要落下。
在这生死攸关的一刻,强烈的求生欲让林峰的大脑突然变得异常清醒。
“照片!看照片的时间!”林峰声嘶力竭地大喊,“照片背景里有个日历!那是去年的三月十二号!”
阿木的刀顿在半空。他虽然愤怒,但也不是滥杀无辜的人。
“去年的三月十二号,我在上海!我有证据!”林峰颤抖着手,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已经快没电的手机。这里虽然没有信号,但他有随手拍照记录生活的习惯。
他迅速翻开相册,手指疯狂地滑动,终于找到了那一天的照片。
“你看!你看!”林峰跪在地上,把手机举到阿木面前,“这是那天我在公司加班的照片!这是定位!上海!离这儿两千公里!我怎么可能在同一天跑到凉山来签这种东西?”
阿木愣住了。他凑近屏幕,看着那张照片。照片里的林峰穿着西装,坐在明亮的写字楼里吃着盒饭,满脸疲惫,眼袋肿大,那是被生活压榨得快要崩溃的样子。
这和那个开着豪车、满嘴跑火车、把阿依骗得团团转的宋老三,完全是两个人。而且,照片里的林峰眼神里透着一股老实人的怯懦,而宋老三眼里全是狡诈。
周围的喧嚣声渐渐小了下去。
阿木看着手机,又看了看瘫在地上的林峰,眼中的杀气一点点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甚至带着几分同情的神色。
“你……真的不认识宋老三?”阿木的声音有些干涩。
“我真的不认识!”林峰带着哭腔,“我就昨天在县城碰到他,他说这酒壶是通往土司宴的门票,还要了我五百块钱……我也被骗了啊大哥!”
听到“五百块”,阿木的嘴角抽动了一下。那个畜生,把他女儿的一生毁了,把这个替死鬼送来送死,居然还要赚这五百块钱!
“咣当”一声,阿木手里的刀掉在了地上。
06
误会虽然解除了,但气氛依然尴尬。
阿木把林峰从地上拉起来,帮他拍了拍身上的土,那张黑脸涨得通红:“兄弟,对不住。我们是被恨迷了眼。”
林峰摆摆手,心里虽然还有些后怕,但更多的是对这一家人的同情。他看着角落里依然呆滞的阿依,心里那个念头越来越强烈。
“大哥,宋老三为什么让我来?”林峰问。
“他欠了赌债,把你骗来,是想让我们打死你,或者把你扣下。”阿木咬着牙说,“只要我们动了手,他就能报警抓我们,然后名正言顺地把这地皮收走抵债。”
好狠毒的计策!
林峰深吸一口气,眼神逐渐变得坚定。生意场上虽然输了,但他做人的底线还在。
“大哥,我有办法收拾他。”林峰捡起那个羊皮酒壶,“他让我来,肯定在等消息。咱们将计就计。”
林峰拿出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人已到,事办妥,速来。”然后设置了定时发送,只等到了有信号的地方就会自动发出。
“明天,你们就装作把我打个半死扣在这儿。他一定会带着警察或者律师来‘维权’。”林峰冷冷地说,“到时候,这个酒壶里的东西,就是送他进监狱的铁证!”
第二天中午,正如林峰所料,宋老三带着两个穿着制服的人(其实是他雇的假警察)大摇大摆地进了寨子。
“吉克阿木!你们这是非法拘禁!快把我的朋友放了!”宋老三站在院子里叫嚣着。
然而,回应他的不是暴怒的村民,而是从屋后走出来的几名真正的经侦警察——这是林峰昨晚连夜翻过两座山头,跑到隔壁镇上有信号的地方报的警。
当冰冷的手铐铐在宋老三手腕上时,他那张嚣张的脸瞬间变得惨白。
“带走!”
随着警笛声远去,笼罩在黑鹰寨上空的阴霾终于散开。
林峰要走了。
离开的那天,全寨的人都出来了。阿木带着族里的汉子们,点燃了真正的火把,从寨门口一直排到了山脚下。
“兄弟,这钱你拿回去。”阿木把那皱巴巴的一千块钱塞给林峰,“这饭没吃好,钱不能收。”
林峰死活不要。推搡间,阿木突然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硬塞进林峰的背包里。
“这是山里的干巴菌,值点钱。你拿回去,以后要是累了,再来黑鹰寨,酒管够,肉管饱!”
林峰坐在回城的皮卡车后斗里,怀里抱着那个散发着泥土清香的布包。他回头望去,那条火龙在山间蜿蜒,像是一道温暖的伤疤。
他这次出来,原本是想逃避,觉得人生已经走到了绝路。可在这大凉山的深处,他看到了比贫穷更可怕的恶,也看到了比金子更珍贵的善。
那一千块钱,他没白花。这顿没吃进嘴里的席,却让他尝到了这世间最辣的人心,和最烫的情义。
车子拐过一个弯,黑鹰寨消失在视线里。林峰掏出手机,那个一直关机的催债电话,他终于按下了开机键。
“喂,我是林峰。钱我会还,给我点时间,我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