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文旅融合应做好三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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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旅游报

□ 干永福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在“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方面,“深化农文旅融合,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发展‘小而美’文旅业态。积极发展林草产业,培育壮大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业态。”

值得关注的是,中央一号文件把“农文旅融合”纳入了“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部署,为农文旅有机融合指明了方向。这具有三个标志性的意义和利好——标志着国家把农文旅融合提升至县域富民产业的重要战略地位;标志着农文旅融合从单纯的消费业态培育向“新质生产力”培育方向升级;标志着农文旅融合将进一步从简单叠加向包含沉浸式体验、非遗利用、特色民宿集群等的全方位融合发展。农业为“基”,文化为“魂”,旅游为“桥”,把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文旅融合的精神落到实处,应做好三篇文章。

做好“农业+”这篇文章是农文旅融合之“基”。

当“诗和远方”成为现代人的精神向往,当田野牧歌式的乡村生活成为都市人的心灵慰藉,农文旅融合便如同一股潮流,在广袤的乡村大地奔涌。然而,值得深思的是,农文旅融合的根基何在?农文旅融合非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其生命力的源泉正是农业本身。农业不仅是提供食物的第一产业,更是承载着农耕文明的“文化母体”,它扮演着三重关键角色:农文旅融合的“内容供给库”,例如浙江安吉的“田园鲁家”项目将普通的茶园、竹海转化为极具吸引力的旅游体验;农文旅融合的“情感连接器”,例如陕西袁家村保留了真实的乡村生活场景和传统饮食制作工艺,让游客品尝到“乡愁”的滋味;农文旅融合的“价值放大器”,例如浙江湖州的世界乡村旅游小镇通过发展亲子教育、乡村艺术、旅游购物等业态实现了农业价值的最大化。

做好“文化+”这篇文章是农文旅融合之“魂”。

乡村旅游的灵魂在哪里?为何一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只是“昙花一现”?答案就在“文化+”的生命力之中。文化是农耕历史的积淀,是乡愁情感的纽带,发挥“文化+”的赋能作用,才能为农文旅融合注入持久的生命力,让乡村焕发出独特魅力。

文化是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的“魂”,在农文旅融合发展中,文化不是附加品,而是核心要素,它既包括有形的历史建筑、传统器物,也涵盖无形的民间技艺、节庆习俗、价值观念。这些文化元素构成了一个地域独特的身份标识,是区别于其他区域的核心竞争力。“文化+”的本质是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实现文化资源的多重价值。在乡村,“文化+”能够将沉睡的文化资源唤醒,让古老的乡村文化在当代生活中找到新的表达方式和使用场景,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和文化体验。

以“文化+”推动农文旅融合要把握好三大关键环节: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并使之融入农旅业态之中,推动文化创意转化并使之成为农旅有“魂”产品,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并使之赋能文旅沉浸体验。山东临沂的琅琊剪纸,山西广灵的巧娘宫手工编织,四川泸县的龙舞、龙桥、龙雕,都是“文化+”的有力证明。

做好“文化+”这篇文章,贵在让乡村成为有生命、有灵魂的文化空间。当文化与农业、旅游深度融合,乡村不再是单一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观光目的地,而成为人们向往的精神家园和文化沃土。

做好“旅游+”这篇文章是农文旅融合之“桥”。如果说农业是融合之“基”、文化是融合之“魂”,那么旅游就是打通农文旅融合之“桥”,它通过旅游的流量优势与产业联动能力,将农业资源、文化底蕴转化为可体验、可消费的旅游业态,形成良性循环。

“旅游+”的核心在于其连接性与延展性。旅游作为服务业,具有天然的“市场接口”功能,其中的关键有三个环节:流量驱动,也就是旅游带来消费人群,直接盘活农业闲置资源,为农产品提供销售渠道,为文化展示带来社会受众;场景重构,通过旅游规划让农田成为景观、农事成为体验、民居成为民宿、民俗成为节庆,实现价值提升;产业联动,旅游与农业、文化、教育、康养等深度融合,形成田园综合体、研学基地、康养村落等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条。例如,云南普洱走出“茶旅融合”之路。做好“旅游+”,贵在串起农业资源“珍珠”与文化内涵“宝石”,推动产村融合、景田一体,让乡村焕发出新生机。

总之,做好农文旅融合三篇文章,关键在于超越农业、文化、旅游之间的简单拼接,进行系统性重塑,形成“农业为基、文化为魂、旅游为桥”的高水平农文旅产业链大格局。建议各地建立农文旅融合一体化工作委员会,构建农文旅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形成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推进农文旅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好机制、好政策、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