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拉动消费,按照《黑龙江省文旅领域消费券补助实施细则(试行)》(黑文旅联发〔2025〕15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将发放文旅消费券,进一步释放文旅市场消费潜力。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选2026年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入选平台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须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范围。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和被监管部门处罚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文旅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通过技术手段有效监督防范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按照大庆市文旅消费券发放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能分批次组织文旅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活动指定线下文旅企业分类核销。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每轮(批)消费券发放后,及时出具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企业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所有县区,行业业态覆盖消费券发放各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2.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对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3.具备在平台匹配活动热搜的能力。为了更高效、快速地把消费券政策告知给市民,要求平台能在活动期间,给予消费券发放活动同城热搜推荐的能力。
4.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内容、资源全面开展活动宣传。通过多样化的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同城达人短视频、直播等形式,精准、快速、有效地覆盖到全城。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鼓励平台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账户,并按照实际补贴资金开具正规发票或有效入账凭证。
(六)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10日—14日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入选条件向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征选响应文件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一式两份),本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征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参加比选。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征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四、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参加征选的企业,于2026年2月14日前报送至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邮箱:lyjglk2018@163.com。
联系人:何伟
大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