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丽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11日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丽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调研丽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丽江市委关于制定丽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符合丽江实际、体现人民意愿、顺应发展大势,是指导我市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调研丽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扩大开放为重要路径,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深化世界文化旅游名城、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大香格里拉开放发展新高地“四个定位”建设,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奋力开创丽江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