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关于开展“阳光拉萨·开票有奖”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消费、优税收的决策部署,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按照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要求,拉萨市定于2026年2月14日起开展“阳光拉萨·开票有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2月14日10:00至2026年7月31日23:59(资金用完,则活动提前停止)。
二、参与对象
在拉萨市发生个人消费行为的自然人。
三、参与条件
参与行业:
覆盖拉萨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
所有依法在拉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能力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经营主体。参与范围实行“定期常规更新+及时动态调整”相结合的进出管理机制。详细名单请扫描活动图片二维码。
发票要求:
需取得真实、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普通发票(数电票);
单张发票含税金额大于等于100元;
消费者在抽奖平台注册用户的姓名必须与发票开具的姓名完全一致,且发票姓名中不得包含任何空格或字符。
开票日期须在2026年2月2日之后,并在活动结束公告之前。
四、参与方式
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官方平台上传发票,支持拍照识别和手动录入。上传成功即自动参与即时抽奖。其他参与渠道正在开发当中。
五、奖项与规则
中奖金额:
单张发票中奖金额为8元至100元不等的现金红包,按发票金额实行梯度中奖,非100%中奖。
参与限制:
每人每日最多上传8张发票;
每人每日累计中奖红包上限800元。
六、奖金发放与使用
在“云闪付”参与活动中奖红包将发放至“云闪付”实名账户,可在“云闪付”等平台支付时直接抵扣使用,无最低消费门槛。活动结束后支持提现至个人银行卡。其他平台将陆续开通。
七、重要提示
无效发票:
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未填写或错填个人真实姓名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未达到抽奖活动规定最低标准的发票;上传信息不完整或存在涂改、伪造痕迹,导致平台不能准确识别有效信息的发票;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验证接口查询不到或状态异常的发票(包括红冲、作废等状态);由非行业参与范围内经营主体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涉及虚假交易或违规开具的发票;定额或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其他不符合抽奖活动规则的发票。
发票查验:
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自助办理发票真伪及状态查验。
违规处理:
严禁虚开、冒用、先兑后冲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追回奖金并依法追责。
商户责任:
商户不得拒开发票,如遇拒开或虚开,消费者可拨打12366举报。
八、咨询渠道
特此公告。
拉萨市商务局
2026年2月12日
【主编:谭其露丨编辑: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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