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撰写人:湘映
1 引言: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划调整的背景与战略意义
三江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三江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柳州市西北部,地处桂、湘、黔三省(区)交界中心区域,因境内汇聚浔江、榕江、融江三条江而得名。全县总面积
2454平方公里
,辖
6个镇、9个乡
,共15个乡镇,2024年末总人口
41.8万人
,其中侗族人口占比高达
58%
,是广西唯一的侗族自治县,也是全国5个侗族自治县中成立最早、侗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县。202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82.67亿元
,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5%,三次产业结构为25.6∶15.3∶59.1,第三产业占据主导地位。三江县历史悠久,北宋崇宁四年(1105年)置怀远县,此为三江设县之始,1955年9月17日正式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2002年划归柳州市管辖。
作为柳州市“一主三副”城镇体系中的北部生态经济区重要组成部分,三江县当前行政区划与区域高质量发展需求之间存在多重矛盾。其一,三江县与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地理相邻、文化同源,共同构成柳州市北部板块,但行政分割导致产业布局碎片化、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旅游资源整合困难,制约了区域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其二,内部乡镇规模与资源禀赋差异显著,县城古宜镇(含江川街道)人口集聚,而部分偏远山区乡人口稀少,行政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足。其三,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和“中国天然氧吧”,三江县承担着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但现行区划难以统筹生态保护红线与特色产业发展空间。其四,城镇化进程滞后,202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仅为
29.9%
,远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县城辐射带动能力有限。
本研究从政策研究视角出发,系统分析三江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承载力及行政区划突出问题,借鉴国内民族地区区划调整的成功经验,提出符合区域发展规律的战略布局与实施路径。研究旨在为破解桂北地区行政分割、促进跨省交界区域协同发展、探索民族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提供学术参考,助力柳州市构建“一主三副”城镇体系、打造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重要节点。
2 现状评估:经济社会发展与行政区划诊断
2.1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
三江县经济呈现“三产主导、一产特色、二产薄弱”的格局。2024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59.1%,以旅游业为核心驱动;第一产业占比25.6%,以“两茶一木”(茶叶、油茶、竹木)为主导;第二产业占比15.3%,主要为特色农产品加工和竹木加工业。旅游业是支柱产业,拥有程阳八寨景区(5A)、丹洲景区、大侗寨景区、仙人山景区、月也侗寨、三江侗天宫文化景区等6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24年接待国内外游客834.67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93.88亿元。农业方面,“三江茶”和“三江茶油”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面积21.5万亩,年综合产值87亿元;油茶林面积61.7万亩,年综合产值20.59亿元,“两茶”产业综合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工业以程村工业片区、生态产业园为载体,重点发展茶叶加工、油茶加工、竹木加工等绿色产业。
在区域经济格局中,三江县与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构成柳州市北部“金三角”,但协同机制缺失。与融安县在旅游线路上互补(丹洲景区位于三县交界),与融水县在民族文化资源上共享,但缺乏统一规划。作为桂湘黔三省交界中心,三江县与湖南省通道县、贵州省黎平县、从江县地缘相近、人文相通,已初步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如桂湘黔三省(区)六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机制,但在产业协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上深度不足。交通条件优越,贵广高铁、焦柳铁路、厦蓉高速、209国道、321国道在县城交汇,三江南站是全国首个少数民族县级动车始发站,但北部山区乡镇交通网络仍不完善。
2.2 现行行政区划突出问题诊断
乡镇规模不均衡,行政效能低下
:三江县15个乡镇中,县城古宜镇(含江川街道)常住人口约8.8万人,而梅林乡、富禄苗族乡、同乐苗族乡等人口不足2万,面积却超过100平方公里。这种“大的过大、小的过小”格局导致行政资源分散,小乡难以支撑规模化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乡镇数量过多也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政策执行效率。
跨区域协同机制缺失,发展壁垒突出
:三江县与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历史渊源深厚,但自1952年分设以来,行政分割导致产业规划各自为政、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例如,丹洲景区位于三县交界,但分属三县管理,难以发挥区域旅游枢纽的综合效益。与湖南省通道县、贵州省黎平县、从江县等省际接边地区虽已建立协作机制,但多限于文化、维稳领域,经济产业协同深度不足。
民族自治与区域协同存在制度张力
:作为侗族自治县,三江县享有民族区域自治权,但在与周边非民族自治县(如融安县)协同发展时,涉及财政税收、土地管理、项目审批等权限的协调存在制度障碍。如何既保障自治权利,又促进区域一体化,是区划调整必须解决的难题。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空间错配
:三江县森林覆盖率达64.57%,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但现行区划下,生态保护责任主要落在山区乡镇,而经济发展收益多集中在县城及周边,缺乏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导致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显示,全县57.80%的耕地位于25度以上坡度,生态敏感性强。
2.3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
三江县属亚热带南岭湿润气候区,森林资源丰富,但地形以山地为主,可利用土地资源有限。全县耕地面积16119.63公顷(241794.45亩),其中富禄苗族乡、同乐苗族乡、独峒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35.60%。作为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产业发展面临严格的环保约束。水资源总量丰富,但分布不均,融江、浔江、榕江流域开发强度大,北部山区生态脆弱。矿产资源以石灰石、大理石为主,但开采受生态红线限制。
从资源环境承载力角度看,现行区划与资源分布不匹配。县城古宜镇及周边乡镇开发强度已近上限,而北部山区乡镇生态资源丰富但开发受限。亟需通过区划优化,统筹生态保护、城镇建设与产业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3 战略方案:区划调整的多维构想
基于三江县的发展实际和区域战略要求,本研究提出四套区划调整方案,各有侧重,适用于不同的战略目标和发展阶段。
3.1 方案一:内部优化——乡镇合并与职能整合
此方案着眼于提升县域内部治理效能,通过乡镇合并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不涉及县级层面调整。
调整方向
:
推动小乡合并
:将人口规模偏小、地域相邻的乡进行合并。例如,将梅林乡(人口约0.5万)、富禄苗族乡(人口约1.5万)合并,组建“富梅乡”或“富梅镇”;将同乐苗族乡(人口约2万)、高基瑶族乡(人口约0.8万)合并,组建“同高乡”。通过合并,将全县15个乡镇优化至10-12个,降低行政成本约20%。
强化中心镇功能
:将丹洲镇(人口约1.16万)、林溪镇(人口约1.93万)等基础较好的镇升格为县域副中心,赋予其部分县级管理权限,辐射带动周边乡镇。
优化县城布局
:将古宜镇周边程村乡、斗江镇部分区域纳入县城规划区,推动“县城—郊区”一体化发展,拓展城市空间。
实施依据
:借鉴三江县2015年八江乡、林溪乡撤乡设镇,2017年独峒乡撤乡设镇的成功经验,可快速提升治理效能。2022年调整古宜镇行政区划设立江川街道,为易地搬迁社区管理提供了新思路。
优势与局限
:优势在于实施难度小、风险低,可作为近期改革重点;局限在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跨区域协同问题,对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作用有限。
3.2 方案二:区域协同——构建“三江—融安—融水”一体化发展区
此方案基于地理相邻和产业互补,推动三江县与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协同发展,构建柳州市北部副中心。
核心举措
:
规划统筹
:联合编制《三江—融安—融水协同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城镇体系、产业园区、交通网络和生态空间。以丹洲镇为地理中心,打造区域旅游综合服务枢纽。
产业协同
:整合三江旅游、融安金桔香杉、融水林木加工资源,构建“旅游+农业+生态工业”全产业链。共建“大苗山—元宝山—三省坡”生态旅游廊道,联合申报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交通同网
:以三江南站为核心,构建连接三县县城、主要乡镇的“一小时通勤圈”。统筹推进融从高速、三柳高速扩容等工程,强化区域交通枢纽地位。
机制创新
:设立“三江—融安—融水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建立财政分享、税收分成、统计核算等协调机制。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共建产业园区。
行政区划调整路径
:
路径A(温和式)
:保持三县行政建制不变,设立跨区域的“柳州市北部生态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由柳州市直管,赋予其市级经济管理权限。
路径B(整合式)
:推动三县合并,设立县级“三江市”(或“融州市”),市政府驻地设在丹洲镇或浮石镇,形成“一市三城”(古宜镇、长安镇、融水镇)格局。此路径可节约行政开支30%以上,显著提升区域影响力。
战略价值
:有利于整合资源、避免同质竞争,打造柳州市北部增长极;有利于传承侗族、苗族文化,探索民族地区协同发展新路径;有利于增强柳州市对黔东南、湘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3.3 方案三:跨省合作——设立“桂湘黔交界民族经济协作区”
此方案着眼于打破行政壁垒,构建跨省交界区域的生态经济共同体。
路径设计
:以三江县为核心,联合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广西),以及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贵州省黎平县、从江县,申请设立国家级“桂湘黔交界民族经济协作区”。协作区不改变现有行政隶属关系,但实行“行政区+功能区”协同治理模式,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统筹指导。
政策赋能
:
生态补偿
: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建立珠江上游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机制,让受益地区补偿保护地区。
产业准入
:制定负面清单,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有机农业、林下经济、康养产业等绿色产业。
土地政策
:探索“点状供地”“弹性年期”等灵活用地政策,保障生态产业项目落地。
财政支持
: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用于跨省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
空间布局
:规划“一核三带四区”:“一核”即三江—融安—融水城镇发展核;“三带”即融江生态经济带、三省坡民族文化带、黔桂湘旅游走廊带;“四区”即南部茶旅融合示范区、中部侗苗文化体验区、北部生态保护修复区、西部省际合作先行区。
创新意义
:可打破行政壁垒,实现生态共建、产业共兴、利益共享;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样板;有利于保护侗族、苗族等少数民族文化生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4 方案四:层级提升——三江撤县设市
此方案基于三江县作为桂湘黔交界中心城市的定位,推动其提升行政层级,增强区域辐射能力。
可行性分析
:三江县具备撤县设市的基础条件:一是人口规模达标(总人口41.8万人);二是经济特色鲜明(旅游、茶叶产业突出);三是区位优势显著(三省交界交通枢纽);四是民族文化独特(侗族文化核心区)。撤县设市有利于:
提升城市能级
:获得更多城市建设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城镇化进程。
强化区域辐射
:增强对周边县区的经济辐射和文化影响力。
促进产业升级
:推动旅游业从观光向休闲、度假、康养转型升级。
实施步骤
:
近期
:推动古宜镇改为街道办事处,扩大县城规模,提升城市功能。
中期
:争取自治区支持,申报撤县设市,设立县级“三江市”。
远期
:与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协同发展,共同构建柳州市北部副中心。
挑战与对策
:挑战在于经济总量偏小(2024年GDP仅82.67亿元),产业结构单一;对策是争取国家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区特殊政策,重点发展绿色经济。
4 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策略
三江县行政区划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基于前述方案分析,本节设计分阶段实施的路径安排。
4.1 近期(2026–2028年):试点突破与机制构建
本阶段重点在于夯实基础、凝聚共识,为深层次调整创造条件。
成立组织领导体系
:由柳州市政府牵头,成立“三江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三江县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邀请自治区民宗委、发改委等部门指导,确保改革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全面普查三江县乡镇人口、经济、资源底数,评估区划调整的社会影响与风险。重点调研:①乡镇合并的可行性及具体方案;②与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协同发展的重点领域与机制;③生态保护红线与产业发展空间匹配度。
编制总体实施方案
:在调研基础上,编制《三江县行政区划调整总体方案》,明确调整目标、原则、路径和保障措施。方案需与《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柳州市“十五五”规划》衔接,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意见。
开展试点示范
:
内部优化试点
:选择梅林乡、富禄苗族乡开展合并试点,探索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公共服务衔接等经验。
跨区协同试点
:在丹洲镇开展“三江—融安—融水”旅游合作试点,共建旅游集散中心,推行跨区域票务通兑。
生态补偿试点
:在三省坡区域开展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探索“保护者受益”机制。
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政府网站、融媒体等渠道,宣传区划调整的意义与方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2 中期(2029–2031年):制度深化与空间重构
本阶段重点在于实质性推进调整,优化区域空间布局。
推进行政区划实质性调整
:
完成乡镇合并
:在试点基础上,稳妥推进全县乡镇合并,将15个乡镇优化至10-12个。制定详细的合并方案,确保平稳过渡。
探索跨县整合
:若选择方案二(三县合并),启动三县合并程序,申报设立县级“三江市”。若选择方案三(跨省协作区),申报设立“桂湘黔交界民族经济协作区”,建立协同治理机构。
优化县城功能
:推动古宜镇与周边乡镇一体化发展,拓展城市框架,提升综合承载力。
完善跨区域协同机制
:
规划衔接机制
:建立“三江—融安—融水”规划联合编制与审批机制,确保规划“一张图”。
产业协作机制
:共建特色产业园区,如“三省坡生态旅游产业园”“融江绿色食品加工园”,实行税收分成。
基础设施共建机制
:统筹推进交通、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避免重复建设。
强化生态保护与补偿
:
划定生态空间
: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实行分区管控。
建立补偿机制
:完善纵向转移支付,探索横向生态补偿,设立“珠江上游生态保护基金”。
发展生态产业
:重点扶持茶叶、油茶、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产业,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
教育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推动县城优质资源向乡镇延伸,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教育联合体。
社会保障一体化
:探索“三江—融安—融水”社保、医保互通,便利群众跨区流动。
便民服务“跨省通办”
:深化与湖南通道、贵州黎平、从江等地的合作,解决边界群众办事难题。
4.3 远期(2032–2035年):成效评估与优化
本阶段重点在于巩固改革成果,完善治理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
开展综合成效评估
: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区划调整后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等进行全面评估。指标包括:①GDP增长率、产业结构优化度;②森林覆盖率、水质达标率;③城乡居民收入比、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④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指数。
优化调整实施策略
: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区划调整的实施策略和政策措施。重点关注:①乡镇合并后的运行效率;②跨区域协同机制的实效性;③生态补偿机制的公平性。
总结推广经验模式
:系统总结三江县行政区划调整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民族地区区划优化与协同发展模式”。重点总结:①民族自治与区域协同的平衡机制;②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融合路径;③乡镇合并与职能整合的操作规范。
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
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行政区划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适应发展需要。
公众参与机制
:完善民意征集、听证会等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法治保障机制
:加强地方立法,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规章,如制定《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办法》《桂湘黔交界民族经济协作区管理条例》等。
5 保障机制与风险防控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多方利益调整,需要健全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机制,确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5.1 政策支持体系
财政税收政策
:设立区划调整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整合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建立过渡期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区划调整期间财政平稳运行;调整税收分享比例,合理平衡各方利益。争取自治区对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倾斜。
产业扶持政策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和空间布局;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支持茶叶、油茶、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强招商引资,吸引符合区域定位的产业项目。对入驻共建园区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用地保障。
生态补偿政策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让受益地区补偿保护地区;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争取将三江县纳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民族政策保障
:严格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侗族等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在区划调整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若涉及民族自治地方合并,需依法履行报批程序,确保民族政策连续性。
5.2 组织保障机制
加强党的领导
:成立三江县区划调整临时党委,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健全法治保障
:依法依规推进区划调整,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合法。加强地方立法配套,如制定《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办法》《三江—融安—融水协同发展条例》等。
创新人才政策
:引进熟悉区域规划、生态经济、民族政策的专业人才;加强干部培训交流,提升治理能力;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区划调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5.3 风险防控重点
社会稳定风险防控
: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妥善解决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敏感问题;制定《三江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案》,防范群体性事件。借鉴三江县2022年调整古宜镇设立江川街道的经验,确保平稳过渡。
生态安全风险防控
: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区划调整不放松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环境问题;建立生态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进行生态风险评估。作为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必须确保水质安全。
民族文化风险防控
:尊重侗族、苗族等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防止区划调整导致文化割裂。加强侗族大歌、侗戏、侗族木构建筑等文化传承,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若与融安县、融水县合并,需注重侗族文化的核心地位。
经济转型风险防控
:避免产业调整过急过猛,设置过渡期政策,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就业培训,帮助受影响人员再就业。确保区划调整期间经济平稳运行。
6 结论与展望
本研究基于区域协调发展和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的视角,系统探讨了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战略布局与实施路径。研究表明,推进三江县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是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破解行政分割与生态保护矛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战略选择。
综合比较四套方案,
方案二(三江—融安—融水一体化发展区)
与
方案三(桂湘黔交界民族经济协作区)
最具战略价值和实施可行性。方案二能有效整合地理相邻、产业互补的三县资源,打造柳州市北部增长极,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方案三能打破行政壁垒,构建跨省生态经济共同体,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绿色发展样板。建议采取“分步走、渐进式”策略:近期以内部优化和跨县协同试点为重点,中期探索行政整合路径,远期谋划跨省协作区建设。无论选择哪条路径,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改革方向正确;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履行法定程序;三是坚持民族平等,保障自治权利;四是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绿色发展;五是坚持民生为本,确保群众受益。
三江侗族自治县作为“广西唯一的侗族自治县”和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其区划调整不仅关乎县域自身发展,更对柳州市构建“一主三副”城镇体系、广西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国家探索民族地区协同发展新路径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行政区划优化,三江县有望从“生态旅游县”转型为“桂湘黔交界区域中心城市”,为西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三江样本”。
未来研究可进一步关注以下问题:一是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划调整的法律适用与程序优化;二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机制设计与政策创新;三是跨行政区协同治理的绩效评估与动态调整。随着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和治理现代化的不断深化,三江县行政区划调整的实践探索,必将为中国特色民族地区发展道路贡献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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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为学术研究,所提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立场。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论证,稳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