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以前竟然是特区,但这个特区并不是现在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这样省级的特别行政区,也不是贵州省的六枝特区、万山特区、盘县特区、开阳特区、水城特区一样的县级特区,更不是深圳特区、珠海特区、厦门特区、汕头特区一样的经济特区,而是全国独一无二的地级特区。而且平顶山特区还是新中国成立的首个政企合一的资源型特区,也是国家部委(煤炭部)直接管理的地级行政区,拥有“中原小香港”的美誉,这为后来国家设立大庆特区、攀枝花特区等特区建设提供了经验。
平顶山市最早是宝丰县和叶县的一部分(如今的平顶山地级市相当于继承了清朝的汝州直隶州范围,虽然管辖范围不完全一样),曾经设立过宝丰县平顶山镇,因为这里被发现了中原煤仓的平顶山煤田,为了开发煤矿而筹备设立了平顶山镇。在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候,我国急需煤炭资源发展工业,于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便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找煤行动”,其中就一个找矿队就是邀请我国著名的地质学家冯景兰、张伯声带队,在宝丰县即今天平顶山一带开展了豫西矿产调查工作。地质勘探队来到位于叶县与宝丰相邻的落凫山安营扎寨,感觉这里会有煤矿资源。
这一次找矿行动收获颇丰,竟然首次确认了平顶山这个地方有一个黄河以南河南省最大的优质炼焦煤田,初步估算煤矿储量高达11亿吨,虽然比现在3900亿吨的新疆准东煤田小很多,但是在当时可是全国超级煤田了。平顶山煤田这一发现上报政务院后,引起周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并立即筹备开发和建设工作,直接推动了我们国家将平顶山列为了全国“一五”重点能源基地。
当地有人讲了一个关于平顶山名字的由来:当时政务院得到发现煤炭资源的报告之后,随即派出以国家社会部某领导为核心的考察组过来,就后面的开发以及建设机构设立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考察。在实地考察中,陪同领导考察的一位年轻技术员在看到北边的山顶形状的时候,脱口而出“平顶山”。带队领导闻听后,突然回头严肃的问,刚刚是谁在喊“平顶山”?随行人员吓得不敢回答。只有一位年龄较大的老工程师站出来回答:“领导,对不起,是我说的,与别人无关!”那位带队领导却微笑了一下指着那个年轻技术人员说“不是你说的,是他说的,是不是?”然后哈哈大笑两声说:“说的好,非常形象嘛,就叫平顶山”。于是这次的调研考察组在上报政务院的调研报告里,就把未来的矿区和特区直接取名为“平顶山煤炭能源开发建设特区”。
第二年即1951年,河南省政府安排中南地质调查所对平顶山煤田的煤炭储量进行复核,仅复核后发现煤炭储量估算达到14亿吨。于是国家就决定在1952年启动对平顶山煤田的系统勘探工作,为大规模开发平顶山煤田做准备。第四年的1953年,国家已经完成了平顶山煤田的全面勘探工作,最终确认平顶山煤田的煤炭总储量高达100亿吨,于是国家便将平顶山煤田定位为了国家特大型焦煤基地。
同年时间,为了煤矿开发配套一个乡镇级行政区,于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便批准在今天平顶山市核心区位置设立了宝丰县平顶山镇,镇政府驻为诸葛庙。但是城镇规划君何方洪跟平顶山市几位历史文化研究者对接,大家一直没有找到标注有平顶山镇的地图,也没有看到河南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设立宝丰县平顶山镇的批复》文件,所以无法证明平顶山镇到底有没有正式成立。
之所以目前找不到标注平顶山镇的地图,可能主要原因是因为平顶山镇设立的时间太短了。在平顶山镇成立的第二年即1954年,河南省就成立了平顶山煤矿筹备处。虽然平顶山煤矿筹备处只是一个企业性质的煤矿筹建机构,并不是一个县级行政区,但是可能这个机构的出现,人们已经开始忽略了宝丰县的平顶山镇,毕竟平顶山煤矿筹备处的行政级别全部按照县级配置,包括筹备处的干部级别、行政编制、干部待遇等都是跟县级相同的,而宝丰县已经不太管得了平顶山煤矿筹备处了。
到了1956年3月,河南省政府批准许昌专署设立县级的平顶山办事处。平顶山办事处可是妥妥的特殊县级行政区,办事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下辖了4个乡和2个镇。平顶山办事处已经在行政区划上跟宝丰县平级了。但是从1870年《河南省图》来看,现在地级平顶山的市区在历史上属于南阳府的叶县,现在的平顶山市的新城区土地却属于汝州直隶州宝丰县,现在的平顶山市区和新城区在历史上就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划范围。
所以平顶山煤矿范围很大,在行政区划上分属于宝丰县、叶县两个县级行政区,导致平顶山煤矿的开发建设协调效率比较低。为了实现平顶山煤矿开发区域统一征地、治安、基建、民生等工作。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1957年3月2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43次会议正式研究决定,在河南省许昌专署平顶山办事处的基础上,设立河南省辖平顶山市。也就是析宝丰县和叶县的2个镇和4个乡(宝丰县的西高皇镇、井营乡、姚孟乡,叶县的诸葛庙镇、大营乡、东高皇乡)设立平顶山市,市政府驻地在诸葛庙镇。
其实这个时候,我国并不分地级市和县级市,所以平顶山市就是一座由河南省直辖的建制城市。但是按照当时的行政区划体制,省辖市其实就对应我们今天的地级市地位,所以当时的平顶山市绝对不是县级市。毕竟当时平顶山市跟许昌专区同属于河南省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区,两者都是平级的。但是在1958年底,平顶山市就被河南省人民政府下放给许昌专区领导了。尽管平顶山市被下放给许昌专区领导,但是这次的下放只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平顶山市的省辖市地位和身份没有变,并没有降格为县级市,毕竟当时全国有很多省辖市都短暂下放给专区代管过,后来又取消了代管关系。
为了全国煤炭大会战需要,国家推进中南煤炭基地建设,需要对平顶山煤田实施集中统一指挥,破除政企分割、地方与中央条块管理的矛盾。且为了强化中央对平顶山煤田这个黄河以南最大炼焦煤基地的管控,服务全国的钢铁与重工业发展,国家需要将平顶山煤田高配。于是在196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决定设立地级的平顶山特区。6月23日,国家正式发文成立平顶山特区,河南省辖平顶山市改为平顶山矿区,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个政企合一的资源型特区,为大庆特区、攀枝花特区等特区的设立提供了宝贵经验。平顶山特区实行政企合一体制,以国家煤炭部管理为主,而河南省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所以才将平顶山市撤销升格设立了国家部委管理的平顶山特区。
但是平顶山特区只存在了4年时间,在1968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了平顶山特区,恢复了平顶山市。平顶山市仍旧为河南省辖市,也就是地级平顶山市。后来平顶山市多次扩大过地级市管辖范围,但是平顶山市始终是独立的河南省辖地级市。
所以当年国务院煤炭部直管的平顶山特区,虽然行政级别跟普通地级市一样都是正厅级(地级),河南省辖地级市的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一样都是正厅级,并没有副省级,也没有比地级市高半级,但是实际上平顶山特区的地位、权限、资源调度能力,都显著高于普通地级市,甚至高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因为平顶山特区由中央直管和河南省辅助的双重领导体制,以煤炭工业部为主、河南省为辅,就像副省级的国家计划单列市一样了,而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等河南省普通地级市只归河南省管理。
当时的平顶山特区党委、人委与平顶山矿务局就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平顶山特区的一把手由煤炭工业部直接任命,特区的干部级别、话语权高于开封市、洛阳市和郑州市等普通地级市的主官。平顶山特区的项目、资金、物资直报煤炭部与国务院批准,不需要经河南省的层层审批,所以平顶山特区的调度效率与资源量级远超普通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