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县春节优待游客政策涉及出租车司机权益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工科、交通等相关部门紧急会商并开展核查工作。
经查,在制定假期文旅相关优惠举措过程中,因对配套政策考虑不周全,导致政策执行中出现损害出租车司机利益的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已组织对出租车司机参与优惠情况进行逐一核对,目前,涉出租车司机的优惠款项已全额补偿到位。经核查,优惠活动期间未发生出租车不优惠就进行10倍罚款的情况。
这次事情的出现,暴露出我局工作作风存在不严谨、不扎实的问题,我们深表歉意。今后工作中我局一定引以为戒,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举措,更好助力文旅发展。感谢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万荣县文旅事业的监督与支持。
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25日
此前报道>>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近日,山西省万荣县出租车司机刘壮(化名)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万荣县文旅局和工科局联合开展“春节游万荣,景区门票可抵优惠券”活动,称游客凭当日万荣任意景区门票、电子门票,可在县域内合作酒店、餐饮单位、出租车消费时享九折优惠。
“按理,政策优惠,应该由有关部门给政策补贴,可我们司机需要自己贴钱参加活动。如果不配合,被举报会按收费金额的10倍罚款。”刘壮有些生气。
万荣县中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月7日出具的《通告》称,从2月15日至2月23日,若没有给持门票的游客打表优惠,或不打表收费,发现或举报的将按收费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并停运学习。
2月2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万荣融媒”公众号查询到,2月13日的“春节游万荣,景区门票可抵优惠券”一文中,提及“游客凭当日万荣任意景区门票、电子门票,可在县域内合作酒店、餐饮单位、出租车消费时享九折优惠”。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万荣县文旅局,工作人员说,只是有对游客的优惠政策,并没有给司机的补贴政策,“这些东西没到位,出租车司机不满意也能理解。”
“这件事县交通局给出租车公司可能只是口头说了一下,相应贯彻、保障还不到位。”该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及时上报该问题,确保问题能执行到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万荣县中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贾某说,“这相当于一个义务活动,我们出租车公司也是亏本经营。县里开展这个活动,我们不参加也不合适。”贾某表示,他们的通知是县交通局发的,县交通局是收到县文旅局通知的,“司机们不愿意,但咱们得配合县里把工作做了。”“我们也知道实际生意不行,赚不了几个钱,逢年过节顾客能多一些。按理优惠政策应该给一些补贴,但有关部门没有这方面的资金支持。”关于10倍罚款,贾某说,“一个司机也没有罚过,司机们应该都是按九折给持门票的顾客们打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