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辽河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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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辽河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辽河湿地公园“元宵盛焰·湿地呈祥”元宵焰火盛典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2026年3月3日(正月十五)15时至22时。

三、管控措施

辽河湿地公园周边5公里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处置原则

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盘锦市公安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