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真金白银支持“村游”!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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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截图

四川作为旅游大省,资源禀赋丰富,乡村旅游发展势头强劲。一业兴、百业旺,在旅游业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化学反应”正在四川广袤的乡村发生。

为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乡村旅游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四川省实际,拟出台本政策。

小桥流水、农家小院、乡野土菜

这些“寻常”的乡村片段

如何成为更多人的“诗和远方”?

四川“村游”将迎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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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资金、项目和用地

四川乡村旅游发展有要素保障

根据《征求意见稿》,四川将着眼于资金、项目和用地三个方面的保障。

首先,在资金方面提出,将加强乡村旅游项目资金保障,鼓励各地统筹用好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资源,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予以支持。还计划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探索设立文旅商贸投资引导基金,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旅游建设。

在项目建设上,《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注重硬件设施的提升和完善,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道路推荐申报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开展的旅游公路项目。同时,优化调整市政工程规划,确保乡村旅游发展村的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能够纳入本地市政工程统一规划建设。

在用地保障上,也提出了明确的支持措施。不仅将对纳入省级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乡村旅游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对原深度贫困县、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过渡期内每县每年安排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允许一定比例的重点产业用地需求。

02 真金白银助力“村游”

最高200万元一次性项目奖补

为进一步激活乡村旅游市场潜力,《征求意见稿》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涉及市场培育、产品开发、民宿监管、品牌培育、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内容。

其中,在市场主体培育方面,鼓励乡村旅游带头人、下乡返乡创业人才领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兴办旅游企业,并对小微旅游企业提供包括财政支持、贷款贴息在内的多项扶持政策。

在产品开发方面,鼓励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如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因地制宜地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体验项目。鼓励利用乡村户外运动资源,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户外运动基地,将给予一次性奖补。

对于乡村民宿发展,将对利用农民自建住房或闲置宅基地开办的民宿(农家乐),实行部门联合监管审批制度,加强民宿(农家乐)的房屋安全、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的监管审查等。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不仅提出了乡村旅游发展的框架性思路,更注入了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

其中明确,对新认定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的创建主体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奖补;新认定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和重点村的创建主体则分别获得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同时,鼓励各地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特色品牌,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

更多“故乡”成为“目的地”

四川乡村振兴之路将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