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侵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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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侵杂,指非目标植物侵入园林损害景观的现象。

景观侵杂是一种“生物污染”,侵杂植物给园林养护管理带来大麻烦。入侵初期,侵杂植物数量少,对景观的改变微弱,不容易觉察,难以防微杜渐。侵杂植物的数量超过阈值,就开始爆炸性扩张,喧宾夺主,导致景观面貌明显变化时,再想清除或控制就变得非常困难了。

园林中把非目标植物统称为杂草。“杂草”只是一个经验性词汇,既非生物名词,又非植物分类和命名单位,过于笼统,不利于园林科技进步。

首先,“杂草”一词与园林的观赏功能未能紧密相关,造成非目标植物与目标植物的紧张对立,使得园林缺乏包容性,使人误以为凡是杂草都有害。“水致清则无鱼”,白璧微瑕未尝不可。国家标准规定,开放型一、二、三级草坪杂草率分别小于2%、5%、10%。可见即使对养护要求较高的草坪也不完全排斥杂草。多数杂草为裸地先锋植物,在稠密的草地中属于偶见种,在正常草坪中数量很少,不仅无害反而有一定点缀作用;有些杂草为地面匍匐植物,植株低矮不足以损害草坪景观,如萹蓄、蒺藜等。我国草坪杂草约有450种,明显损害草坪景观的也只有14种。

其次,“杂草”一词造成概念混乱。损害景观的不仅仅是草本植物,树木出现在它不该出现的地方,同样损害景观。在一项研究中,其作者引用定义称,草坪杂草指建植草坪所用草种以外的其他入侵、定居、生长和繁殖的草本植物,但某个样地的优势入侵种却是樟树苗。把树木幼苗称为杂草,无疑混淆了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两个概念,“名不正则言不顺”,论述起来就会失去逻辑性。乔木高大,几株入侵就会导致景观面目全非,园林养护中特别重视清除非目标树种幼苗。在兰州,绿篱、灌木带中常见榆树、臭椿、国槐等落种苗,每次除草都会被清除,正如柳中元在《钴鉧潭西小丘记》所述“铲刈秽草,伐去恶木”。因此,需要为这类非目标树正名,称之为侵杂乔木,否则园林理论和实践就难以言从事顺。

其三,杂草一词容易使人们忽视园林植物也具有很强的侵杂能力,例如樟树、榆树、臭椿、国槐、丝绵木、珍珠梅、玫瑰等。火炬树被用于荒山绿化兼作风景林树种,该树容易落种生苗,根蘖繁殖能力尤其强大,所生之处遍生其幼苗,很难清除,甚至被视为生物入侵树种。红花槐的根蘖苗也会严重侵杂周边草坪。山荞麦、爬山虎为园林常见藤本植物,但两者攀附到其他灌木、乔木,或假山、廊亭、雕塑等园林小品上,“蒙络摇缀,参差披拂”,虽然多了一些野趣,但对于体现设计理念的人为景观来说却是大煞风景。其中山荞麦种子具翅,随风传播,更容易造成景观侵杂。三叶草为常用草坪草种,侵入禾本科草坪也会造成色彩斑驳,降低观感质量。

其四,“杂草”一词容易使人们忽视藤本植物对密植景观的侵杂,如田旋花、打碗花、牵牛花、鹅绒藤、牛皮消、葎草等草质藤本植物,对彩叶绿篱、模纹花坛、花境、花海、绿雕造型的侵杂非常严重,只要几株就足以造成花容失色。

其五,“杂草”一词容易使人们忽视建筑、水景等景观侵杂现象。“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园林建筑总是从荒草萋萋开始变成遗址的。兰州某处沟道的石砌护坡仅十余年,缝隙就生满宽叶独行菜和菊科、禾本科等多年生草本植物,还有多种乔木幼苗和大树,整洁干净的景观不复存在。一些较少有人走动的铺装地面,同样也会被草本植物见缝插针。

其六,“景观侵杂”有利于与生物危害、景观干扰等相近概念相区别。生物危害指病虫鸟兽和寄生植物削弱园林目标植物长势,损害其造景作用;景观干扰指侧方高大园林乔木通过遮阴或他感作用造成下方草坪、绿篱等稀疏衰弱,降低其造景作用,例如国槐下方的紫叶小檗篱往往稀疏,长势弱,成景差;景观侵杂则指入侵植物自身成景扰乱了目标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