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圩镇
(亦称
桥头墟
、
桥墟
),地处
广西贵港市与玉林兴业县交界地带
,贵兴两地
争夺其管辖权的历史纠纷由来已久
,曾一度形成“
一圩两县
”、
以墟心老街为两县县界
的奇景。其争端自清乾隆时期延续至
民国
乃至
新中国成立初期
,过程曲折,主要原因在于行政边界模糊带来的管辖权重叠与经济利益(如墟市税收、管理权)冲突。这段历史奇案,在全国各地行政边界纠纷中,都
是独一份的存在。
猪儿江穿城而过的桥圩镇。图源:贵港宣传
一、明清时期的归属与早期纠纷
桥圩
古名
桥头墟
,明代即设有“
桥头墟巡检司
”,清代改设“
辛安司巡检
”,并驻兵防守。明史·地理志》及多部省、府、县志均明确记载“
贵县南至柳山村(距桥墟十里)始接兴业界
”,证明桥墟
原为贵县独辖
。
桥圩,以石桥为名。图源:网络,侵删
民国《贵县志》卷一《地理墟市》,足足用了七大页(共13小页)、七千多字,记载了
桥圩的历史和纷争的来龙去脉
,
可见桥圩作为贵港四大圩之首的重要性
。
貴縣志 卷一 地理墟市 五九 至 六六,大篇幅记载桥圩的历史和纷争,共七大页(共13小页)、七千多字
清代
中期
,
县界逐渐模糊
,演变为两县共管,
争端肇始
。
桥头街市,以桥为圩。图源:网络,侵删
乾隆年间
,贵县云河村谭姓与贵县其他绅民就桥墟地权发生诉讼,后经调解,
双方在桥墟高地正中各让一丈五尺土地
,合建
三界庙
(今桥圩镇中心学校旧址),作为“
两邑福堂
”,成为早期一种非正式的划界尝试。
但
此庙产权共享并未解决行政管辖问题
,
嘉庆年间贵县
贡生
刘禹
圭所立碑文仍
称该庙庇护“三县”
(
贵县、兴业、郁林
)民众,足见当时桥墟仍以
贵县
影响为主。
桥圩三界庙。图源:抓拍贵港,侵删
二、清代乾隆至道光年间的争界与立碑纠纷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
,两县因界址纠纷酿成械斗大案,涉案者达九十余人,牵连甚广。
后经官府审理,于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
由
兴业
贡生
蒙鎭河
主持重修
三界庙
并立碑,重申“
高地正中各割一丈五尺
”的旧议,试图平息争议。然而根本矛盾未解。
至
道光十三年(1833年)
,驻
贵县木梓
的
浔州府
(移驻贵县木梓,称“木梓分府”)
通判萧氏
介入,在桥墟
立碑明确示禁,以杜侵占
。此“
清木梓萧分府残碑
”成为后世
贵县
主张权利的重要物证之一,残碑至民国时期尚存。
清木梓萧分府残碑碑文。貴縣志 卷一 地理墟市 六一
三、民国十年(1921年)的正式勘界与裁决
民国七年2月(1918年)
,桥圩将
三界庙改建而成小学
,取名"
兴贵桥圩街区立桥阳小学
","
兴贵
"二字代表
兴业、贵县两地共管之意
。
民国九年(1920年)
,
兴业县
侵占
兴隆街
,纠纷再起。
民国十年(1921年)
,
苍梧道尹林氏
派委员
何寿谦
前往勘查。争议焦点在于
兴隆街归属
:
贵县以“
担水巷
为天然分水岭”及
木梓萧分府残碑
为据;
担水巷。图源:网络,侵删(下同)
兴业县
则以该街商铺
历来悬挂兴业门牌、缴纳烟酒税、地契在兴业验印
等近代行政管理证据为凭。
何寿谦
勘查认为,从地形看(三面被贵县地包围)
兴隆街应属贵县,但贵县缺乏管理实据
。
最终,
苍梧道尹林氏
裁决:为息事宁人,
以兴隆街闸口为界,街内铺户仍归兴业县管理,贵县“稍吃亏,亦昭让德
”。
此裁决后,
两县遵令立碑定界,此后十余年暂得相安
。
担水巷的江边
四、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争端再起与省府终裁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
兴业县
县长
钟尧勳
据自治委员
何靄浓
等人意见
,
援引乾隆“
两邑福堂
”
碑文
,意图
将桥墟全区划归兴业,并强令贵县辖境铺户改钉兴业门牌
。
贵县桥墟区区长杨寿萱
等八区区长联名
向广西省政府呈文
,附上桥圩全镇地图一张、前清萧分府界碑和苍梧道界碑的拓本各一份、旧桥圩三界庙碑文拓本两份、原贵县公署训令的照片,以及安栈、鸿合两户的印契和商业牌照等照片各一张,呈请上级审核,并力陈四点:
桥圩镇三界庙民国时期前座复原图(不完全准确)。制图:广西阿宇
一是明清史志证明桥圩原属贵县;
二是1921年勘界碑碣犹存,已有定论,不容推翻,两县局绅可作证;
三是驳斥兴业所引三界庙“福堂碑”碑文系仅为私人记述建庙缘起,并非官方划界文件,且庙内另有贵县人所立石碑说法不同,不足为凭;
四是贵县居民占桥圩十分之八,风俗与贵县相同,指出被占铺户持有贵县地契、牌照等物。
其中,《贵县桥圩区桥圩市兴贵两县县界地势平面图》为民国二十三年(1934 年)5月绘制,地图左侧的竖排文字明确记载:“红线系民国十年六月奉苍梧道林道尹派员勘明,饬令兴、贵两县署转令桥圩团局及两县局绅遵照之界线。其兴隆街铺户与兴业县以闸口为界,并竖立界碑”。
《贵县桥圩区桥圩市兴贵两县县界地势平面图》1934年5月
地图上的
桥阳小学校
位于分界线西北侧,还特别注明,该校北面的空地 “旧日系属贵县,田亩均有粮单契据为凭。于民国十六年由小学校向甘岭村三吉堂买受,今改为操场”。
桥圩中心小学所在区位
桥阳区公所
则位于桥阳小学校南侧,是桥圩区的行政中心,负责管理地方事务。
桥阳区公所南侧的兴隆街,则标注了“
兴隆街分府碑
”“
兴贵两县奉林道尹令所立之界碑
”两处界碑的位置。
“兴隆街分府碑”“兴贵两县奉林道尹令所立之界碑”两处界碑的位置。
广西省政府主席黄旭初
审阅图说及证据后,认为自民国十年勘界后“
两县人民久已相安,所有设施尚无窒碍
”,于同年七月以“民字第一七四七号”代电指令:“……自应
准予暂照原案管辖,以免纠纷
。”
维持了民国十年的界线,驳回了兴业县再次变更界线的意图,平息了此次纠纷。
黄旭初(容县东华人)
五、新中国成立后:彻底划归贵县,争端终结
持续百年的划界争端,其根本解决有赖于新中国成立后的行政区划大调整。
1952年,广西省重新调整行政区划,将原兴业县的第五区整体划归贵县管辖,湛江圩同步划入贵县。
这一决定使桥墟与兴业县彻底脱离了陆地接壤,延续近两百年的“
一圩两县
”的共管格局被从根本上打破,桥墟完全并入了贵县的行政版图,这场跨百年的圩市争夺争端最终画上句号。
随着桥圩街正式全部划归贵县管辖,桥圩小学随之改名为"
贵县十二区一小
";两年后(
1954年
)定名为"
桥圩中心小学
",沿用至今。
此后,
桥圩
(墟)归属稳定,逐步
发展成为贵县南部(今贵港市港南区)的核心商贸重镇
。
桥圩镇中心小学旧校门。图源:桥圩镇学区办
阿宇小结
桥墟自古就是贵县地域,
贵县虽在历史依据上占优
,但在民国时期的争端中
因缺乏近代行政管理证据而多次被迫让步,边界一度北缩二十里
。
兴业县
则凭借其对桥圩的紧密联系、对部分街区的
实际管理记录屡次试图扩大地盘
。
整场争夺,交织着复杂的历史沿革、行政管辖证据与地方利益博弈,如果仅基于旧有文牍的辩论,是难以从根本性解决争议的。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
,
贵县最终凭借历史沿革与行政区划调整,收回桥圩完整管辖权
,
贵港、兴
业两地
不需要再为“一圩两县”打得不可开交了
。
桥圩老街现状。图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