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这4处建筑,列入历史建筑推荐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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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舟山市第7批历史建筑名录公布,登步岛忠和庙、普陀山白华碑林、定海总府弄2号民居、东蟹峙岛江口新庙等4处建筑入选。至此,我市市级历史建筑增至137处。市、县两级历史建筑增至169处。

登步岛忠和庙建于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为登步岛保存较完整、规模较大的庙宇,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普陀山白华碑林于2015年建成,将10余年来收集的40块普陀山明、清、民国时期的古碑进行集中保护,有利于普陀山长效保护珍贵文物。

定海总府弄2号民居建于清代,整体保留了清代民居的建筑风格。

东蟹峙岛江口新庙建成于清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由前殿、后殿、南北厢房构成四合院落,前殿中央有戏台一座,形制精美。

此次新增的4处历史建筑,除1处位于定海老城区,其他3处均位于小岛。市住建局科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开发建设的加快,小岛原有建筑拆建率较高,因此在市、县两级建筑名录推选中加大了对小岛历史建筑的关注,确保有历史文物价值的建筑得以保存。

据介绍,入选市、县两级历史建筑名录后的建筑,会进行测绘建档,增设标志牌,并进行定期回访,如改造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记者:石艳虹

通讯员:应莹

图片来源:舟山图书馆、住在舟山、普陀山文化旅游、卫卫的天空

编辑:茅哲瑞

责任编辑:钱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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