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省政协主席宋福龙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小组会议,在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时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从分散立法迈向体系化、现代化的新阶段,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宋福龙指出,生态环境法典充分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地位,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有利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充分体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定力,以法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有助于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充分体现坚持一体化保护治理的系统观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宋福龙强调,江西省政协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发挥政协职能优势,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委员深入基层和界别群众宣讲生态环境法典,引导社会各界人士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推进江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造长江“最美岸线”、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积极议政建言、献计出力,围绕“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协商、民主监督,为全省加快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