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驾照还敢醉驾!丽江男子五年两次“醉倒”被查,这次绝不轻饶

旅游攻略 1 0

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丽江警方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近日查获一起性质恶劣的无证醉驾案件,违法驾驶人李某因屡教不改,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2026年2月14日8时许,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沿古城区雪山路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当巡逻至雪山路“香江花园”小区门前路段时,一辆停放在路边的云P68***号小型新能源汽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核查发现,车辆驾驶座上有一名男子正昏睡不醒,结合现场情况,初步判断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多次敲击车窗并大声呼喊,才成功将车内男子唤醒。在现场处置过程中,民警依法对该男子李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远超醉酒驾驶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当即对李某采取扣留机动车、抽血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的行政强制措施,固定相关违法证据。

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他坦言,2月13日晚与朋友聚餐饮酒,饮酒后出现“断片”情况,意识模糊中驾车出行,直至在路边昏睡被民警发现。

民警进一步核查李某的违法犯罪记录后发现,其此次违法行为并非初犯,而是典型的屡教不改。早在2020年9月,李某就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车内酣睡时被交警查获,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同时被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此次,李某在驾驶证已被吊销、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严重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自身及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其行为性质恶劣,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丽江警方提醒,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要让一场“杯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