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远大门”寒了游客心,景区增收当走正道|申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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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远大门”寒了游客心,景区增收当走正道

作者 申艳娟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的一番提议,戳中了亿万游客的痛点:买了门票还要再买摆渡车票,部分景区刻意把大门修在十几公里外,只为强制游客乘车创收,这种做法既不友好,更违背旅游服务的初心,亟待纠偏。

“天下苦摆渡车久矣”,早已成为游客的普遍心声。如今不少景区玩起“空间套路”:核心景点近在咫尺,大门却远设数公里乃至十几公里,私家车禁行、步行难至,游客别无选择,只能乖乖购买高价摆渡车票。有的景区摆渡车票价远超门票,一段几公里的路程收费数十元,一家三口的交通开销甚至高于入园费用;明明核心景区旁有空置停车场,却被刻意封锁,逼着游客在长途候车、辗转奔波中消耗游玩热情,带老人、孩童的家庭更是苦不堪言。

景区将大门外移、设置摆渡车,初衷本是生态保护、疏导客流、提升承载能力,这本是合理的公共服务举措。但当这一设计异化为“门票降价、摆渡补亏”的牟利手段,就完全变了味。在门票价格监管日趋严格的背景下,部分景区把基础交通服务包装成“二次消费”,用不合理的空间距离倒逼消费,看似增加了短期收益,实则透支了景区口碑与地方旅游形象,是典型的短视行为。

戴斌委员的建议,切中行业弊病,也给出了务实解法:景区大门选址与门票定价,要广泛倾听游客与社会各界声音;已外移大门的,必须给游客第二种选择,保留步行、自驾等可行通道,杜绝强制乘车;若因生态、安全等原因只能通行摆渡车,就应大幅降低票价,回归公共服务属性。

旅游经济的核心,是流量与口碑,而非一锤子买卖。真正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从来不是靠“设卡收费”,而是以优质体验留住游客,让景区成为流量入口,带动餐饮、住宿、文创、休闲等多元消费。当游客玩得舒心、消费自愿,才能形成复购与口碑传播,为景区和目的地带来长久收益。反之,用“远大门”“高价车”设置消费壁垒,只会让游客望而却步,最终得不偿失。

景区是公共文旅资源,不是牟利的“摇钱树”。监管部门应完善定价与选址规范,明确摆渡车收费标准,严查强制消费、价格虚高等行为;景区运营方更应摒弃逐利思维,回归服务本源。把大门拉近一点,把票价降下来一点,把选择权还给游客,才能让旅游回归美好,让文旅产业行稳致远。

备注:图片来自网络。

作者简介:申艳娟,1963年10月出生,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人。系原北京军区守备第3师首任政委申泰昌的女儿。现居住在北京,在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是一名电气工程师,现已退休,被聘为国家国史教育与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高级专家,紫云书画院副院长,有多篇文章在网络等多家媒体发表。业余爱好:旅游、运动、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