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启动
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工作
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材料该如何准备?
具体申报流程是什么呢?
一起来看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局拟开展南海区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和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三)具有世代传承传播、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人文风格,在南海本地有较大的影响。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南海区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要深入细致开展普查工作,广泛征集意见,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项目的五年保护计划是否具备可行性、有效性、地方配套支持措施是否可以落实到位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三)为确保区级第九批非遗项目名录建立工作如期完成,各镇(街道)文体旅游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沟通联系,充分调动申报单位的积极性,对申报项目要精心筛选,确保申报项目具有特色,避免同质化。
(四)各申报单位需要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具体条件依照2023年颁布的《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辅助资料:包括申报视频、代表性图片12张、授权书、项目分布图、历史渊源佐证材料等;申报项目保护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征信报告(食品类项目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食品安全证明材料)。
(三)申报清单:各镇(街道)文体旅游服务中心或区直单位向区文广旅体局提交申报清单(附件1)。
附件:
附件1:区级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附件2:区级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附件3: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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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申报
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在)镇(街道)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桂城街道文体旅游服务中心:骆成鑫,电话:86780933;
九江镇文体旅游服务中心:何佩瑶,电话:81862660;
西樵镇文体旅游服务中心:黄淑莹,电话:86886264;
丹灶镇文体旅游服务中心:梁青霞,电话:85405032;
狮山镇文体旅游服务中心:邱悦,电话:86630928;
大沥镇文体旅游服务中心:杜瑞远,电话:85560073;
里水镇文体旅游服务中心:易少枝,电话:85662201。
(二)初审
各镇(街道)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将各意向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补缺、整理后于2026年5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南海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项目申报书、辅助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清单一份,同时提供所有资料的电子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申报的提交延期情况说明。
(三)终审
由南海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镇(街)文体旅游服务中心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实地检查验收,提出推荐名单。
(四)公示公布
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专家意见拟订南海区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经公示后报南海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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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水乡编辑部
编辑:何颖熙
校对:蔡彦栩
审校:郭璀、廖玟婷 、杨洁怡、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