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印发《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微短剧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促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影视产业高地。该《操作规程》自2026年3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据悉,《操作规程》的制定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推动广东省网络微短剧健康繁荣发展工作举措》《关于推动广东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推动广东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多项相关文件,结合深圳实际,进一步规范扶持计划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水平。
《操作规程》所称微短剧是指单集时长20分钟以内,具有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视听产品。
扶持计划下设微短剧创作生产和微短剧产业服务两个大类,涵盖11个扶持方向。
其中,微短剧创作生产包括精品微短剧创作、市场化微短剧创作、AIGC及超高清微短剧创作、在深拍摄等4个扶持方向,微短剧产业服务包括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运营、拍摄空间建设运营、播放平台建设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技术研发创新、产业活动、经纪代理等7个扶持方向,各类别、各扶持方向均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在扶持标准方面,
《操作规程》针对不同扶持方向制定了差异化、精细化的资助计划,同一申报单位同一批次合计资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微短剧创作生产类别中,精品微短剧创作、市场化微短剧创作、AIGC及超高清微短剧创作、在深拍摄项目分别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此外,对于市场化微短剧创作,境外发行微短剧可在分档资助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20%资助。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频道、国内/境外网络视听平台播出的AIGC微短剧作品,剧情融入深圳文旅标识性场景并具有较高还原度和辨识度的,可在分档资助标准基础上,按照相应场景出现时长额外叠加给予每分钟最高5000元成本补贴。同时,《操作规程》鼓励创作反映深圳题材、宣传提升深圳城市形象和科幻主题的作品,可在原资助基础上最多增加50%的扶持额度。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微短剧项目最终资助金额最高300万元。
微短剧产业服务类别中,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运营、拍摄空间建设运营、播放平台建设运营分别最高累计资助50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可多次资助;技术研发创新、经纪代理分别最高资助200万元;对于产业活动,除经批准举办的国家级微短剧相关节庆活动按照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确定之外,其他活动最高资助200万元。
据悉,原《深圳市促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深圳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自《操作规程》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