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交锋】“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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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将儿童友好理念落实到政策制定、城市规划、服务举措方方面面,其中提到,对未成年人游览景区按规定给予价格减免,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你觉得“不以身高为标准,只要是儿童就减免门票”这一措施,是所有景区都要紧跟着践行?还是有条件的先上,没条件的再缓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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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推广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公园+”建设模式……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将儿童友好理念落实到政策制定、城市规划、服务举措方方面面,“儿童友好”再次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旨在把儿童利益放在优先位置。在发展中坚持儿童友好理念,是对现实中儿童不友好现象的回应。生活中,儿童不友好现象多有存在,比如景区门票、车票优惠赶不上儿童成长步伐,居民区附近适合遛娃的绿地少之又少,公共场所适儿化设施供不应求,等等。

此次《意见》以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为重要方向,推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配置中充分保障儿童权益、优先满足儿童需求,围绕儿童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等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1米高度’儿童视角”“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儿童友好医院”等提法,从“小切口”将儿童优先发展和最有利于儿童原则落在点滴细节,向儿童传递温暖,有望缓解育儿焦虑,体现出人文关怀。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出台《意见》,在2021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有了明显突破,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过渡到“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少了“城市”、多了“全社会”,意味着儿童友好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通俗地讲,就是从试点城市向全国所有城市、向乡村延伸,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着眼于打造常态化、长效化的建设机制。

可见,儿童友好不是城市建设、市民生活的点缀,而是一项全域性的刚性要求,是需要持续投入的系统性工程。《意见》提出,推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当前,我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我省于2022年印发《海南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建设儿童友好服务体系。2024年,海口、三亚入选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海口潭丰洋湿地科普中心入选全国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可复制经验清单,三亚将“儿童成长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列入2026年市级十大民生实事项目,都为推进儿童友好建设作出积极探索。

儿童友好建设涵盖儿童成长全过程,有着点多面广的显著特征,对此,要求政府、社会、家庭多方凝聚合力,通过常态化推进、长效化运行确保建设成效。比如,政府部门可把推进儿童环境建设列为考核指标,确保相关政策落实不打折、不变样;社会层面,鼓励各行各业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建设,切实保障儿童权益,第一时间回应儿童诉求;家长也要用心担起陪伴与监护职责,给予孩子足够的尊重与关爱,让孩子沐浴美好、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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