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近年来,陪玩陪聊帮拍照的“私人陪游”兴起。不同于传统旅行团模式或者自行出游,“私人陪游”既有想去哪就去哪的灵活便捷性,又解决了规划行程路线的难题,吸引了不少年轻游客的目光。但这种模式也暗藏隐患。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声提醒:对“私人陪游”既要审慎包容,也要及时引导和监管。
“本地人,熟悉当地各个景区”“可以拍照,提供情绪价值,规划行程”“朋友式导游,本地美食探秘”……记者在网络搜索发现,“私人陪游”除了灵活便捷的优点,还成为年轻人社交的新方式。
但“私人陪游”模式也暗藏隐患,江苏省消保委人士分析,其核心问题在于部分“私人陪游”服务提供者不具备导游资质,大多是兼职。双方通过社交软件沟通,没有书面服务协议作为保障,游客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影响旅行体验感;由于未通过正规渠道寻找陪游,陪游的身份背景未知,鱼龙混杂,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从事导游活动应当取得导游证,导游为旅行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因此,“私人陪游”的合法合规性值得考量。但“私人陪游”与传统导游业务存在一定差异,能否用规制导游业务的法律规定去对“私人陪游”服务进行规范,也需要深入探究。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作为旅游市场新业态,“私人陪游”迎合了当前广大游客特别是年轻游客个性化、私密化的消费需求,为旅游服务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私人陪游”尚处于发展初期摸索阶段,对此应当持审慎包容的态度。但自由不代表无规无序,规范和安全是“私人陪游”服务存在的重要前提,及时引导和监管是保障“私人陪游”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来源 | 通讯员 田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