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违反了规定,景区版胖东来不但不硬刚,反而道歉,这叫格局还是怂?
3月26日,河南游客沙先生向媒体反映,他在开封万岁山景区游玩时,用专业设备帮妻子拍照,却3次被工作人员阻拦、驱赶。
“他们说是景区禁止外来商业拍摄。我现场打开微信聊天,证明我们是夫妻关系还是不行,说禁止携带专业道具设备。”
沙先生一气之下举起手机拍摄了对话视频。
视频中,沙先生一再质问“这是我老婆,我给我自己的老婆拍照也不行?”对方则表示,景区规定不可以拍,有什么疑问可以去服务台询问相关规定。
对此,万岁山景区工作人员向媒体回应。
景区从2月份开始禁止商业拍摄,普通游客可使用手机、相机拍摄,但不能使用支架、闪光灯等设备,目的是保障所有游客的游览体验。
这个禁令,应该说从游客角度出发的。
有游客反映,河南另一著名景区洛邑古城,因为没有这样的规定,结果,很多专业人士拿着支架、闪光灯等占据了最好拍摄位置。
想拍照,得花钱请他们拍,损害了普通游客的权益!
而《旅游法》,也给了景区出台规定的权利。
景区有权规范商业拍摄(营利性、占用公共资源),但无权禁止游客个人非商业拍摄。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不合理限制变相强制消费。这是《旅游法》的规定。
而依据《民法典》:游客与景区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游客享有合理使用景区公共资源、拍照留念的权利微博。景区规则不得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基本权利。
结合旅游法和民法典的法理,有律师朋友认为,游客购票入园,正常非商业拍摄是基本游览权利,景区无权以“设备专业”为由禁止。
如果非要制止,坚持“硬刚”,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易引发投诉、诉讼与舆情反噬。
目前的最新进展是,3月27日,万岁山发布道歉声明。
从这份道歉声明看,开封万岁山官方,清晰认识到,自己2月份定的规矩,未清晰区分“商业拍摄”与“私人留念”的边界,仅笼统禁止“专业设备”。
属于未尽到明确、合理的告知义务。涉嫌侵犯游客知情权。
问题来了,面对类似沙先生,以及其他商业拍摄行为,难道就放任自流么?
要知道,万岁山被誉为中国第一文旅景区,几乎每天都有泼天人流,春节假期都来了上亿游客。万岁山十万+大撒币,春节假期薅来上亿游客?其他景区为啥不跟进抄作业?如何保证绝大多数不用专业设备拍照游客的权益?
当然不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万岁山包括洛邑古城,可以立即放的大招是:重新定规矩。
这个新规不仅在官网上公示,还要在入口处明确提示,影响通行、安全、他人体验的大型三脚架、摇臂、大面积反光板等不得入内。
通过明确的规则,让所有游客清晰区分“商业拍摄”与“私人留念”,边界明确禁止的设备/ 行为 / 区域 / 时段。
作为收费低廉的穷鬼乐园,万岁山曾经是、也应该是景区胖东来,但这次的管理失误让它偏离了这个定位。给人留下店大欺客的不好印象!
目前来看,在游客投诉与媒体监督下,万岁山已经意识到错误,用道歉+ 整改形式,重回回归到“景区胖东来”的人设上。
#开封万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