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 清明将至,省文化和旅游厅3月30日发布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合理安排行程、加强自我保护、做好火灾防护、文明理性出游、合理维护权益,确保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假期。
行程安排方面,建议游客出游前通过权威渠道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交通、景区开放及门票预约情况,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不前往未开发未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出境游客应关注目的地安全形势,不前往高风险地区。
针对出游安全,自驾游客出行前应认真检查车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系好安全带。游客乘坐观光游船须按规定穿着救生衣,不乘坐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船只。游客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谨慎选择高空、高速、水上等高风险游乐项目,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火灾防护方面,游览景区、文保单位、公共文化场馆等场所时,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掌握应急避险知识,主动了解应急疏散路线。户外活动时,游客须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要求,不携带火种,不违规吸烟。
省文旅厅同时倡导文明理性出游,游客应遵守目的地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遵守场所参观游览提示,不拥挤、不争抢、不喧哗,理性对待人流短时聚集现象。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倡导低碳节约、绿色出游。
对于旅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省文旅厅提醒游客理性选择旅游产品,出游前主动购买旅游意外险。遇到纠纷时应控制情绪,冷静处理,及时与旅行社或相关商家协商解决。若现场无法解决,可拨打当地12345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