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及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整治行动期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违规执法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期间(2026年4月—2026年12月),兰州市各县区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在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案件查办、投诉处理等过程中,存在的以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一)执法程序违规
未出示执法证件、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擅自简化执法流程、超权限执法、未按规定制作现场笔录或执法文书、违规扣押财物等。
(二)执法行为不当
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滥用职权、办人情案、粗暴执法、辱骂恐吓当事人、故意刁难经营主体或游客;以罚代管、重复处罚、违规设置处罚标准。
(三)廉洁纪律问题
利用执法职权吃、拿、卡、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参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徇私舞弊、包庇纵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四)履职不力问题
对整治行动期间发现的导游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黑导黑社等违法违规线索,压案不查、拖延查办、查处不力;对游客投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依法处置。
(五)其他违规执法行为
违反《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整治行动工作纪律、作风要求的其他行为。
二、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
2026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拨打:0931-8113158
(二)信函举报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29号,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综合监管科 邮编:730030
三、线索受理要求
(一)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包括违规执法发生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信息、具体事实、相关证据(照片、视频、录音、文书等)及联系方式。
(二)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线索优先核查、及时反馈,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线索核查处理结果将按规定反馈实名举报人,不受理重复、无实质内容的举报。
(四)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公告。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