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中国睡觉,打官司却要去美国,而且用的还是美国佐治亚州的法律”。
是不是很荒唐?但这不是段子,而是真真切切发生在中国土地上的事——不知道的还以为上海是美国租界地呢!
就在昨天(4月8日),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联合约谈了洲际酒店在中国的运营主体——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理由很直接:你家的《洲际优悦会会员条款与附则》,涉嫌搞“霸王条款”,而且是那种一看就让人火大的版本——排除中国法律管辖,要求中国消费者去境外仲裁,限制集体维权,单方可以随意修改条款,出了问题“概不负责”。这些内容,都被强制性地写进了中国消费者每天都要“点同意”的那份会员条款里。
这些条款是什么意思?
翻译成人话,就是:
如果你在洲际酒店消费出了任何问题,想讨个说法?对不起,请你去新加坡(或其他境外地点)打官司,还得按外国的法律来。
在中国发生的消费纠纷,中国消费者的法庭,凭什么要搬到新加坡、英国或者别的哪儿?
这背后,是一笔极其精明的成本账。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为了几千块钱的住宿费或几万个会员积分,去新加坡请律师、跨国打官司,其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几乎是不可承受之重。洲际酒店很清楚,只要维权的门槛足够高,高到让绝大多数人望而却步,那么它在条款里写的那些“单方随意变更合同”、“对损失概不负责”的霸道逻辑,就成了实质上的免死金牌。
所以说,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法律条款了,这分明就是在利用信息差和法律门槛为自己修筑的一道“隔离墙”,把中国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挡在墙外。
作为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酒店集团之一,其国内运营主体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实体。既然你在中国的土地上做生意,赚的是中国消费者的钱,享受的是中国市场的红利,凭什么在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时,却要搞出一套“法律租界”的派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洲际酒店这些条款,精准地踩中了每一条法律红线。
长期以来,一些跨国企业习惯于一套“全球模板”走天下。它们法务部门起草的合同,往往以其总部所在地或其偏好的法律体系为基准,然后简单翻译成中文。这种操作背后,是对东道国法律体系的漠视。在它们看来,统一的全球标准意味着管理成本最低。但它们忘了,任何跨国商业行为的前提,都必须是尊重当地的司法主权和消费者基本权利。
以前没被发现,或许是因为监管环境尚在完善,或者是因为消费者维权意识还没触及到这些隐藏深处的“小字”。但随着京津冀三地消协的联动约谈,这种靠“法务套路”规避责任的时代,必须画上句号了。
洲际酒店首位非执行董事
所以这次约谈释放出的信号非常清晰:任何企业,无论规模多大、牌子多响,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消协的约谈只是第一步,它代表了监管层面对这种“制度性侵权”的亮剑。如果洲际酒店继续抱着那套“国际惯例”不放,拒不根据中国法律进行本土化整改,那么接下来的程序将不仅是谈话,还可能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是公益诉讼,最后甚至是直接倒闭!
中国消费者欢迎外资企业,欢迎高品质的服务,但绝不接受那种“收钱时是中国标准,负责时是外国标准”的双标嘴脸。洲际酒店应该明白,真正的品牌护城河是消费者的信任,而不是那几行利用法律漏洞拼凑出来的免责声明。
这出“长臂管辖”的戏码该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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