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征集“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12月底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导游乱象问题
1.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2.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终止导游活动。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2.旅行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游览项目。
3.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规范旅游合同。
4.旅行社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义务,非因不可抗力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
5.其他与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方式
2.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服务热线(限工作时间):
序号县区热线电话1路北2路南3丰南4丰润5古冶6开平7高新8迁安9迁西10遵化11玉田12滦南13滦州14乐亭15曹妃甸16芦台17汉沽18海港19唐山国际旅游岛20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整治专班
三、注意事项
为便于核查处置,请各位市民、游客提供线索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合同、缴费记录、票据等),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相关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游客旅游出行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微信群、抖音、QQ群等网络发布的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投诉举报。
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以此次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广大市民游客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旅游环境。
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