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佛教寺庙发展整体保持平稳,在传承传统文化、引导向善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部分寺庙商业化过度滋生的各类乱象,持续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违背宗教活动场所非营利本质,损害宗教清净庄严形象,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针对此类问题,全国范围内启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佛教寺庙商业化顽疾,明确整治细则、落实排查举措,坚决守住宗教活动底线,让寺庙回归清修本源,切实维护宗教信仰的纯粹性与合法性。
一、当前佛教寺庙商业化乱象
此次全国专项整治,针对的是佛教寺庙领域凸显的商业化问题,此类商业化并非正常经营行为,而是形成了复杂的资本运作模式,彻底偏离宗教场所的公益属性与清修宗旨,被社会大众广泛诟病。
当前寺庙商业化运作,主要形成三种主流模式。第一种是知名寺庙入股模式,部分商业资本通过参股形式,介入知名寺庙周边经营、文创开发、香火售卖等相关业务,借助寺庙影响力开展商业牟利,逐步渗透寺庙运营环节,干预宗教场所正常事务。第二种是中小寺庙整体承包模式,大量不知名寺庙被外界商业资本整体承包,承包方将宗教场所完全当作盈利项目运营,摒弃宗教教义教规,以敛财为核心目的,彻底扭曲寺庙存在的意义。第三种是非法新建野庙模式,部分人员未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私自集资搭建简易庙宇,此类野庙多分布在农村地区,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仅为五六平方米的简易房屋,内部供奉杂乱,将不同教派神像、孔子、关公等形象混合摆放,无任何宗教仪轨,仅以收取香火钱为目的,面向农村老年群体牟利。
在商业化运作过程中,寺庙内设的法务流通处成为核心牟利环节,相当于商业机构的销售部门,成为资本敛财的主要载体,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层出不穷。部分寺庙被承包后,大肆推行高价香火、强制捆绑消费,诱导、胁迫信众花费高价购买香烛、祈福物品、所谓开光商品;部分寺庙工作人员、假冒教职人员,以祈福、消灾、学业保佑等名义,向学生群体兜售菩提子、开光饰品等商品,违背我国教育价值观与公序良俗;还有部分寺庙教职人员借助网络社交平台打造个人人设,成为网红博主,通过直播带货、线上募捐、索要打赏等方式,借宗教名义大肆敛财,完全背离教职人员身份与宗教清修宗旨。
财务监管缺失也是寺庙商业化乱象的突出问题。部分年收入超500万元的寺庙,未按规定开展第三方财务审计,财务收支不透明;寺庙方丈亲属直接参与场所经营管理,存在法务销售收入不入账、私下分红、利益输送等行为;部分企业向寺庙捐赠资金,寺庙再将资金反向投资该企业,借助寺庙非营利组织免税资质,实施洗钱、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滋生大量腐败与灰色交易。
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外来资本介入寺庙运营,并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试图借助宗教场所搭建据点,实施各类违规行为,干扰正常宗教秩序与社会秩序。此类资本运作模式,被网友戏称为“莆田系寺庙”,该说法并非特指某一地域人员,而是从“莆田系医院”概念延伸而来,泛指各类以商业资本运作、违规经营宗教场所的行为,涉及各地资本主体,其中不乏外来资本介入,其运作目的远超单纯的经济牟利,潜藏更多复杂隐患。
二、利玛窦来华历史脉络客观还原
谈及外来力量与我国本土宗教、文化的交集,需回溯历史客观梳理相关史实,厘清历史事件原貌,为理解当下宗教场所治理、文化本土化传承提供参考。
明朝万历年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前往中国开展传教活动。1582年,利玛窦抵达澳门,1583年进入广东肇庆,开启在华停留生涯。初到中国时,利玛窦对我国社会阶层、宗教地位认知存在偏差,误以为国内僧人群体与西方神职人员社会地位一致,受民众认可与尊重,因此初期对外自称“西僧”,也就是口语中的“洋和尚”,试图以僧人身份融入中国社会,开展相关活动。
但实际情况是,当时中国社会中,僧人群体在知识分子阶层中并未获得较高地位,古代文学作品中,不乏对僧人群体的负面描写,苏轼的部分诗词、“三言二拍”等文学作品中,均有相关内容呈现。1589年,新任两广总督核查发现利玛窦身份不符,查封其在肇庆居住的仙花寺,将其驱逐出肇庆地区,随后利玛窦前往广东韶关继续活动。
在华活动过程中,利玛窦逐步认清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知晓儒生阶层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是实现阶层跃升、融入主流社会的核心群体。此后,利玛窦改变自身外在形象与身份定位,留起胡须、蓄起齐耳长发,身着儒生服饰,时常研读携带“四书五经”,对外宣称仰慕中华传统文化,将自身身份定位为“西儒”,主动结交明朝官员、文人阶层,后续与礼部尚书之子建立交往,逐步在京城立足,1601年抵达北京,获得万历皇帝许可在京居住,期间与徐光启、李之藻等文人开展交流往来。
关于利玛窦在华活动的历史定位,学界存在不同研究视角,其在中西文化交流过程中的相关行为与影响,留存诸多历史记载,成为研究明清时期中外文化、宗教交流的重要史料,相关历史史实均有文献、地方志等资料佐证,成为客观存在的历史脉络。
三、全国寺庙商业化专项整治具体举措
针对佛教寺庙商业化滋生的各类乱象,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明确整治政策,启动全国性大检查与整改工作,坚持“保护合法、治理非法、清除乱象、守住底线”的核心原则,出台四大核心整治要求,全方位肃清行业违规行为。
第一,严禁商业资本介入寺庙运营,坚决杜绝借教敛财行为。政策明确规定,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寺庙,不得以股份制、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形式对寺庙进行商业运作,禁止推行高价香火、强制消费、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彻底斩断商业资本与宗教场所的利益链条,让寺庙回归非营利本质。
第二,强化寺庙财务监管,规范经营管理流程。年收入达到500万元的佛教寺庙,必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严格禁止寺庙住持、教职人员亲属参与寺庙经营管理,严查法务流通处收入不入账、私下分红、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确保寺庙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全部用于宗教活动、场所修缮与公益慈善事业。
第三,严禁宗教场所资本化运作,遏制过度商业化。明确规定佛教寺庙不得登陆股票市场,禁止将寺庙作为企业资产进行打包上市、资本运作,杜绝“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违规行为,严禁以发展旅游、繁荣文化为名,助长宗教过度商业化风气,坚守宗教活动场所的公益属性与宗教属性。
第四,规范线上资金往来,切断数字化敛财渠道。新增禁用电子支付相关条款,明确寺庙宗教性捐献、香火捐赠等环节,不得违规使用电子支付方式,遏制线上借教敛财、网络募捐、直播打赏等行为;同时全面关停寺庙违规网络经营账号、电商平台,杜绝教职人员借助网络社交平台炒作人设、直播带货、索要捐款。
为确保整治举措落地见效,全国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改。各地相关部门逐一摸排辖区内佛教寺庙、非法野庙基本情况,建立详细台账;登记寺庙所有教职人员、工作人员的微信、微博、小红书、抖音、快手、今日头条、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账号,核查对外投资、兼职任职、持股结构等信息;对寺庙内违规商铺、经营网点一律关停,取消各类违规收费项目,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的非法野庙;要求承包经营寺庙的商业资本全面退出,终止所有违规商业合作协议。
针对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追责。对于企业与寺庙之间存在的资金违规往来、洗钱、偷税漏税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主体刑事责任;对假冒教职人员、借教敛财、扰乱宗教秩序的人员与机构,依法予以查处;对违规参与寺庙经营、干预宗教事务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同类宗教场所商业化乱象案例
近年来,各地陆续查处多起寺庙商业化、借教敛财案例,均成为此次全国专项整治的重点参照,各类违规行为均受到严肃处理,整改成效显著。
某省知名景区内寺庙,被商业资本承包运营后,大肆推行高价香火、抽签算命、强制消费等行为,香烛售价动辄上千元,工作人员诱导游客花费高价购买开光饰品、祈福礼包,年收入远超500万元却从未开展财务审计,承包方与寺庙相关人员私下分红,牟取巨额利益。当地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介入调查核实,依法终止商业资本承包合同,关停违规法务流通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全面整改财务管理制度,恢复寺庙正常宗教秩序。
南方某农村地区,村民私自集资搭建3处非法野庙,均为简易房屋,内部混合供奉佛教、道教神像及民间信仰形象,无任何宗教审批手续,由专人负责看管,向周边村民收取香火钱、祈福钱,甚至以“消灾解难”为名骗取村民钱财。当地开展宗教乱象整治时,依法拆除全部非法野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与处罚,彻底清除农村违规宗教活动场所。
还有部分寺庙教职人员,借助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平台打造个人网红形象,发布宗教相关视频博取流量,直播售卖所谓开光佛珠、菩提子等商品,专门面向学生群体宣传“祈福学业”,诱导学生消费,同时线上开设功德箱,向信众索要捐款。国家宗教事务局核查后,依法关停其网络社交账号,叫停所有线上经营行为,按照宗教相关规定对该教职人员进行处理,杜绝此类借教敛财行为。
华东某景区捆绑寺庙收取高价门票,将寺庙作为旅游盈利工具,商业资本深度介入寺庙运营,参与门票分成、周边商业开发,严重违背寺庙非营利性质。12部门联合整治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时,责令该景区取消寺庙捆绑门票,降低景区收费标准,切断商业资本与寺庙的利益关联,督促寺庙回归宗教活动本职。
五、宗教本土化与华夏文明信仰核心传承
我国始终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时明确要求任何宗教都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实现本土化发展,遵循华夏文明核心信仰理念,坚守“尊天法祖”的核心精髓。
“尊天法祖”是华夏文明传承千年的核心信仰体系,尊天即敬畏上天、天道与自然规律,遵循自然法则与社会公序;法祖即效法祖先德行、传承优良制度与家风,坚守不忘本、厚恩义、修德性的核心理念。这一信仰体系,贯穿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全过程,是维系社会道德、稳定社会秩序、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支撑,也是各类宗教在我国本土化发展必须遵循的核心准则。
部分西方国家长期存在片面认知,质疑我国缺乏信仰,此类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障公民正常宗教信仰权利,合法宗教门类丰富,远超部分单一宗教国家;同时华夏民族传承数千年的“尊天法祖”、崇德向善、家国情怀等理念,是更深层次的精神信仰,支撑中华民族绵延发展,这与单纯的宗教信仰有着本质区别,更是支撑社会文明进步、人文关怀传承的核心力量。
回顾近代历史,西方部分传教士借助宗教名义,在我国实施诸多违规违法行为。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与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西方传教士借此获得内地传教、租买田地特权,部分人员凭借治外法权,不受中国法律管辖;部分传教士包揽词讼、庇护不法教民、强行索要教产,引发大量民间冲突,1840年至1900年,全国范围内发生各类教案400余起;还有部分传教士参与情报搜集、鸦片贸易、不平等条约谈判等活动,违背宗教教义与基本道德准则,此类行为充分说明,宗教信仰不应成为违背法律、践踏道德、侵犯他国利益的借口。
我国始终明确,任何宗教、任何信仰、任何资本力量,在中国境内都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尊重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秩序,不得借助宗教名义从事违法犯罪、干扰社会、破坏秩序的行为。无论是本土宗教传承,还是外来宗教本土化发展,都必须坚守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与文化底线,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
六、专项整治的核心意义与长远影响
此次全国佛教寺庙商业化专项整治,并非关停合法寺庙、限制正常宗教活动,而是通过肃清乱象、规范管理,让僧像僧、庙像庙,推动佛教寺庙回归清净庄严、清修向善的本真状态,维护宗教信仰的纯粹性,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寺庙商业化乱象不仅违背宗教政策法规、扰乱宗教活动秩序,更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腐败与违法犯罪行为,损害佛教文化的正面形象,让宗教场所沦为资本牟利的工具,彻底背离宗教引导人心向善、传承传统文化的初心。商业资本过度介入、违规运作,不仅破坏正常宗教生态,更会形成不良社会风气,误导公众信仰理念,甚至潜藏干扰社会秩序的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全面斩断商业资本与宗教场所的利益链条,规范寺庙运营管理、财务监管、人员管理,打击各类借教敛财、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宗教乱象的彻底肃清,也是对宗教信仰纯粹性的有力保护,更是维护社会风气、坚守法律底线、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整治过程中,同步强化宗教教职人员教育管理,引导教职人员回归宗教修养、宗教教务本职,杜绝参与商业经营、网络炒作等行为,推动佛教文化健康传承。
从长远来看,专项整治能够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秩序,明确宗教场所运营底线,让寺庙回归公益属性与清修本质,摆脱资本捆绑与商业逐利束缚;同时强化公民法治信仰,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宗教认知,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商业化敛财行为;更能筑牢宗教本土化发展根基,让各类宗教在遵循中国法律、传承华夏文明核心信仰的基础上,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宗教向善、教化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
信仰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宗教活动、资本运作、个人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都必须坚守道德底线与公序良俗。全国此次雷霆出击整治寺庙商业化乱象,是维护法律尊严、守护信仰纯粹、肃清社会风气的必要举措,唯有彻底清除资本裹挟下的行业乱象,才能让宗教场所回归本源,让信仰回归纯粹,让社会秩序更加清朗,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合法宗教信仰得到更好传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