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秩序专项整治的公告

旅游资讯 2 0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旅行社方面。重点整治旅行社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强制购物、以购养游、低价揽客、花式“宰客”、提供不合格产品和服务、随意变更项目和路线、随意变更旅游合同、不明码标价搞价格欺诈、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行为。

(二)导游人员方面。重点整治无资质从事导游或领队活动、私自承揽旅行团业务、旅途中甩团或甩客、强制游客购物、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等行为。

(三)在线旅游经营方面。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捆绑销售、层层转包、从事违法违规旅游活动、提供缺陷旅游产品和服务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广大游客关于旅游的意见、建议和投诉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以便及时受理、分拨转办、有效处置。

社会各界针对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的问题线索通过县文旅局设立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一)举报电话:

0936-6621050(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二)来访接待地址: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水韵街314号

三、举报须知

1.为快速高效开展线索核查工作,举报人员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提供详尽、准确的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建议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

2.举报人需如实填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后续与您联系并核实举报情况。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相关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四、相关提示

在此,严正告诫全县各文旅企业和导游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游客朋友们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请广大游客、群众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