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进入景区未开发区域开展徒步等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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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进入景区未开发区域开展徒步等活动的通告

广大游客朋友、户外运动爱好者、各旅游经营单位:

近期,部分“网红”、游客进入景区未开发区域违规徒步、探险活动有所增加,安全风险突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登山户外运动安全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

迭部县境内所有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包括但不限于A级景区的非游览区域,以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原始森林、无人峡谷等)一律禁止开展徒步、登山、探险、露营、穿越、攀岩、漂流等户外活动。

二、合规要求

(一)高危项目严管。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相关规定,登山及高危险性户外运动必须由具备资质的组织申报,经体育部门审批。个人或未备案俱乐部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属违规行为。

(二)经营主体责任。各旅行社、户外俱乐部、在线旅游平台严禁组织“野线”“逃票线”“野雪”等未开发区域旅游活动,不得发布相关诱导性攻略、产品及信息。

(三)安全文明出行。游客应选择已开发开放、设施完备的正规景区和健身步道进行游览锻炼,远离无信号、无救援的“野生”路线。

三、违规责任

(一)行政处罚。对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者,文旅、公安、林草、所在乡(镇)将依法予以劝返、警告或罚款。

(二)救援收费。因违规探险导致被困需救援的,产生的搜救、医疗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法律追责。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森林火灾或引发重大安全风险的,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四、监督与举报

请广大游客自觉遵守景区安全提示,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如发现违规组织未开发区域活动线索,请及时举报。

0941-5623683(迭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应急救援:110、119、120

迭部县公安局

迭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7日

编辑|屈柳 责编|鲁夙勃

审核|刘源 终审|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