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博物院荣膺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估“一级”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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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反馈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估结果的通知》正式发布。其中,山西博物院在本次文创试点成效评估中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评估意见指出,山西博物院通过深入挖掘文物内涵,结合现代设计理念与制作工艺,打造出了一系列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的文创产品,实现了文化与创意的深度融合,在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指示精神,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6号),构建起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制度,为文化文物单位的文创产品开发给予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与明确的发展导向。

2023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正式启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估行动。此次评估从文化内涵挖掘深度、创意设计新颖程度、产品质量管控力度、市场推广实际效果、社会影响力覆盖范围等多个层面展开综合考量与细致评分,全面、客观地评定了各试点单位的文创工作成效。

此次评估结果无疑是对山西博物院文创工作的极大认可,同时也为其后续发展明确了方向并设定了更高标准。山西博物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入挖掘馆藏文物背后的故事及蕴含的深刻文化价值,在“大文创”概念的引领下,将文创产权、文创服务、文创产品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产品文化内涵,打造山西博物院专属文创品牌,形成更加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与关注度,在满足观众将博物馆礼物带回家的美好心愿的同时,讲好中国故事,讲好山西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