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旅行社服务网点违法
违规开展
旅行社业务线索的公告
为规范旅行社服务网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非法开展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旅行社服务网点(含门市部、营业部)存在以下违法违规情形的,均属征集范围内:
1.超范围经营。超出“招徕、咨询”法定经营范围,擅自以自身名义签订旅游合同、收取团费,独立组团、拼团、发团,接待游客,委派导游等开展旅行社核心业务。
2.违规签约收费。不使用设立社统一合同,不通过设立社对公账户收款,私设账户、私自收费、开具虚假违规票据。
3.挂靠承包转让。以承包、挂靠、出租、出借等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或允许无资质主体借网点名义开展经营。
4.虚假宣传误导。发布虚假旅游产品、不合理低价游信息,隐瞒购物、自费项目,诱导游客私下交易、违规预付定金。
5.其他违规行为。擅自变更设立社、超地域经营、拒绝接受监管。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线索提供要求
1.线索需客观真实、有据可查,鼓励实名举报(便于核查反馈,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
2.请注明涉事网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违法事实、发生时间、附相关证据(合同、票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语音视频、宣传资料等)及联系方式。
四、线索提交渠道
1.阿拉善盟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局
举报邮箱:amwhzfj@163.com
2.阿拉善左旗文化和旅游局
举报邮箱:azqwlj195@163.com
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阿拉善盟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局
阿拉善左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