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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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5月20日
以后批次视第一批情况待定,确定后另行通知。
全市各类自然资源景观、现代城市地标、乡村田园风光等适合微短剧拍摄取景的地点。
(一)历史文化类
展现历史建筑风貌及琅琊文化、东夷文化、书法文化、孝悌文化等,可提供历史剧、年代剧等拍摄场景,如传统民居、古村落、古镇、古建筑群、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纪念馆、非遗工坊、民俗展馆等。
(二)现代都市类
支持都市情感、青春励志、职场、家庭伦理、悬疑等题材创作,体现都市活力与时尚气质,展现真实生活烟火气,包括商业街区、商场、KTV、网吧、写字楼、酒店、直播电商基地、现代传媒园区、拳击馆、赛车场、社区服务中心、市井小店、养老院等。
(三)乡村田园类
展现田园风光、美丽乡村、农场采摘、乡村民宿、民风民俗等,可满足乡村生活、返乡创业、田园治愈等题材拍摄需求。
(四)其他特色场景类
具备鲜明辨识度与拍摄价值,能适配多样化拍摄需求,如红色教育、工业遗产、体育运动、温泉康养、会展商贸、特色美食街区等多元场景。
1.
申报单位应合法合规运营,产权清晰,无安全隐患,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按要求填报《临沂市微短剧拍摄取景地申报表》(附件1)、《临沂市微短剧拍摄取景地汇总表》(附件2),提供不同角度实景照片或视频资料。
2.
申报取景地能满足至少一类微短剧题材拍摄场景需求,具备基本接待能力,提供拍摄场地使用、协调、安全保障等服务。
3.
申报单位同意授权官方宣传推广,配合完成取景认证、作品联动及相关推介活动。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汇总表,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汇总表电子版及其他申报材料发送至市文旅局广电科邮箱lyswgxjgbysjsk@ly.shandong.cn。
1.
通过官方渠道公布入选名单,纳入临沂市微短剧取景地资源库,通过文旅平台、媒体矩阵及“跟着影视游临沂”推介活动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取景地知名度。
2.
优先对接全国优质微短剧剧组、创作团队,定向推荐取景地,增加拍摄合作机会。
3.
鼓励制作机构在作品中更多体现拍摄取景地元素,或针对取景地资源创作拍摄专题作品,将取景地主管单位列为联合出品方或鸣谢单位。
联系电话: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科:8726735
邮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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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临沂市微短剧拍摄取景地申报表.doc
附件2:临沂市微短剧拍摄取景地汇总表.xlsx
附件在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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