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网报道,12月21日,一则黑龙江某企业发布的《关于春节前禁止员工前往冰雪大世界游玩的通知》在网络引发关注。《通知》要求,“鉴于当前门票资源的紧张状况,为了能够让更多远方的朋友得以亲身体验这份冰雪奇缘,企业要求员工暂时停止冰雪大世界游玩计划。如有违反此要求的行为,将取消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和年终福利领取资格”。
12月22日,记者致电涉事企业,该企业负责人周先生证实该《通知》内容属实。
我们说,这样的做法,肯定是有人支持、有人反对。而面对取消年度优秀评选和年终福利领取资格,法律人士则认为,涉事企业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我们说,先不要上纲上线、乱扣帽子。站在法律和公平的角度考虑,涉事企业的行为,确实存在一些争议。但是,站在哈尔滨这个“大局”来看,涉事企业的做法应该没有什么问题。鼓励和要求员工把冰雪旅游的机会,先让给外地来游客,本地人只是晚一些去游览,不是两全其美的做法吗?不也是一个地方良好旅游环境的体现吗?为什么要指责这样的行为呢?
事实也是,类似要求,在其他地方也出现过,甚至不少地方的政府,都对居民提出过这方面的要求。那么,这是否也存在问题呢?如果因为企业加上了“取消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和年终福利领取资格”的硬性要求,就认为企业违法,那企业的自主权在哪里呢?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哪里呢?假如一个地方遇到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点行动等,政府有没有权力要求企业派员参加呢?
正如企业相关负责人所言,作为企业优秀员工,如果连大局意识都没有,还怎么算优秀呢?而年终福利,也是企业可以支配的选项,并非“必须”,不应当对企业的行为予以指责,更不应当给企业乱扣帽子。对企业顾全大局的行为,还是要更多鼓励和支持。如果每家企业都能这样做,员工也养成了良好的习惯,那么,这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就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