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17条措施做热演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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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邰子君)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全省营业性演出市场规范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聚焦全省营业性演出市场繁荣发展全链条,围绕深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改革等5个方面推出17条政策措施,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扩大文旅服务消费。

《实施意见》明确,培育壮大演出市场,鼓励各地出台支持政策,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开办演出经纪机构、建设演出场所、投资演出项目,支持省内演出单位做大做强,并通过完善演出交易体系、鼓励政府购买演出服务等方式,培优扶强优秀演出项目和演出单位。支持举办大型演出活动,推动省内大型营业性演出品质化、差异化发展,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品牌。打造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支持各地挖掘当地特色文旅资源,组织开展旅游演艺项目主题设计和内容创作,因地制宜创排旅游演艺精品。

《实施意见》还明确,持续放大“演出+”效应。一方面,丰富“演出+”场景内容,优化完善演艺功能布局,推进地方戏曲融入旅游实景,创新开展城市音乐嘉年华、乡村音乐会等活动,推出“演艺巴士(游船)”等新载体,促进景剧融合发展,丰富“白天看景、晚上看戏”新体验。另一方面,拓展“演出+”服务增量,鼓励各地发布特色演出“打卡清单”和旅游攻略,创新开展凭演出票免景区门票和抵扣酒店、餐饮、购物消费等优享活动,加强演出与文博场馆优质展览联动,丰富“演出+”系列产品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