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大峡谷镇及旅游公路沿线建设秩序,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的《加强农村住房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大峡谷镇特别是景区周边以及旅游公路沿线乡镇(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两违”行为及“乱搭乱建”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大峡谷镇全域,重点是八泉峡、红豆峡、青龙峡等景区周边;
2、旅游公路沿线乡镇,重点是树掌镇、石坡乡沿线村庄;
3、其他乡镇同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
1、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或未按照批准要求进行建设的;
2、未经批准搭设装配式房屋、集装箱房、彩钢房等临时性建筑的;
3、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或不按照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的;
4、买卖、租赁或者流转土地搞违法建设的;
5、在屋顶擅自加层、搭棚等乱搭乱建以及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设的;
6、违反“一户一宅”规定违规建房的;
7、未经批准破坏耕地、林地、草地、河道、道路进行违法建设的;
8、违反建设规划,对旅游景区周边整体风貌造成破坏的。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
四、整改措施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两违”建设行为,并按照执法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自行整改。对未按要求自行整改或整改不达整治要求的,依法依规处置,应依法拆除的坚决拆除。
五、法律责任
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执法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违法线索收集
集中整治期举报电话:
壶关县“两违”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0355-8779005
大峡谷镇人民政府0355-8661067
树掌镇人民政府0355-8664083
石坡乡人民政府0355-8672008
龙泉镇人民政府0355-8777354
百尺镇人民政府0355-8796913
店上镇人民政府0355-8653018
晋庄镇人民政府0355-8662043
集店镇人民政府0355-8668550
黄山乡人民政府0355-8665909
东井岭乡人民政府0355-865400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5年3月1日后转为常态化整治。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编辑:贾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