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律师郜云学习研究李某锋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李某锋,男,1971年9月7日出生于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住。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11月26日被取保候审。
丽江律师郜云研习杨某某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刑事判决书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以东检公诉刑诉[2016]1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6年11月30日作出(2016)鄂0802刑初18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杨某某提出
丽江律师郜云研习周某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周某,男,1987年12月06日生,云南省姚安县人,彝族,大专文化,姚安县前场中学工人,住云南省姚安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8月25日被大姚县公安局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