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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若干规定

吐鲁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推进吐鲁番市文化润疆先行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